上校
上校是軍隊中军官的職銜,在多数國家中是校官中的最高級別,在中校之上、少將(或准將、大校)之下。但在某些军事组织中,則还设有高上校一級的大校軍銜。在一些國家或较小的军事组织中,上校也有可能作为最高级别的军衔,如安地卡和巴布達有170人、哥斯達黎加有約8000人、冰島有僅受僱於維和任務的100人、利比亞民眾國元首格達費、摩納哥約250人、蘇里南1,800人(統計截至2020年6月19日)及梵蒂岡城國的110名瑞士衛隊等案例。
上校在陸軍中主要擔任團長或副旅長等職務,也可能擔任旅長;在海軍一般為巡洋艦或航空母艦的艦長;在空軍則擔任大隊長或類似層級的職務,但在美國等國空軍中可為聯隊長。
各國稱呼
英语世界中,多數國家陸軍、空軍及海军陸戰隊的上校稱為「colonel」(缩写为Col.),海軍上校則稱作「captain」。英国皇家空军上校的稱呼则為「group captain」(聯隊長)。在東亞各國軍隊的上校階級中,舊日本軍 、越南人民軍上校(Đại tá)和朝鮮人民軍上校(대좌)的對應漢字為「大佐」,自衛隊則依軍種分稱為一等陸佐、一等海佐和一等空佐(簡稱「一佐」),韓國國軍上校(대령)的對應漢字則為「大領」。
美國
美軍上校通常指揮陸軍步兵、砲兵、裝甲、航空或其他類型的旅、美國海軍陸戰隊團、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或海軍艦載機大隊,以及美國空軍大隊(Group)或聯隊(Wing)長。陸軍上校通常指揮旅級單位(4,000至6,000名士官兵),另一名上校或中校擔任副指揮官,一名少校擔任執行官,一名士官長擔任高級士官 (NCO) 顧問。一名空軍上校通常指揮一個由1,000至4,000多名飛行員、地勤人員等組成的聯隊,另一名上校擔任副指揮官,一名首席軍士長。一些美國空軍上校是大隊的指揮官,大隊是聯隊的主要組成部分。上校也擔任師級(陸軍)或編號空軍級參謀機構的參謀長。
英國
英國皇家空軍創立時使用英國陸軍的軍階,但1919年後有了自己的軍階,OF-5(上校)改稱隊長(Group captain)。
-
英國陸軍上校肩章
-
英國皇家海軍上校肩章、袖章
-
英國皇家空軍隊長(Group captain)袖章
法國
德國
德國海軍採用和法國差不多的方法,稱OF-5為艦長(德文:Kapitän zur See)。且德軍上校多擔任聯隊長或旅團長(德日用法,等同他國旅、團)。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校主要擔任副师职/正旅职,正团职/副旅职[2]。其中陆军和空军上校的英文翻译为“Colonel"(缩写COL),而由于设有相当于其他国家海军准将(Rear Admiral (lower half))的海军大校(英语:Captain)一级,海军上校的英文翻译为“Commander” (缩写CDR)。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因軍隊組織重組及將官數量縮小,上校階級均承襲以往將軍的任務,擔任陸海空軍之高司指揮官。
- 國防部及直屬機構:處長、副處長、科長、軍法官、參謀
- 全動署:副處長、專門委員、科長
- 三軍司令部:處長、副處長、科長
- 國安會及附屬機關:督察、專門委員、副研究員、科長、組長、主任教官、研析員、隊長、副組長、教官
- 陸軍:擔任指揮官、旅長、大隊長、群部單位指揮官、訓練中心(兵科學校)之校長、指揮部副參謀長
- 海軍:一級艦艇艦長、新兵訓練中心指揮官
- 空軍:副聯隊長、戰鬥機作戰隊長/大隊長,防空旅旅長
- 三軍官校:部主任、政戰主任、總教官、總隊長
- 國防大學:副主任、副教育長、執行長、參謀主任、處長、指揮官、科長、組長
- 後備指揮部(各縣市):指揮官
- 分署:副署長、主任秘書、隊長
特殊用法
在2011年,利比亚领导者卡扎菲的统治被推翻之前,其同僚以其在军方的职位称呼其为“上校”,因此在互联网上有人将卡扎菲称为卡大佐(“大佐”在日语中就是上校的意思)
美國企業家、連鎖速食店肯德基(Kentucky Fried Chicken)的創始人哈兰德·桑德斯(Harland David Sanders),因改良烹调鸡肉的方法大受歡迎,於1935年獲肯塔基州州長魯比·拉馮(Ruby Laffoon)授予「荣誉上校」(Colonel)的头衔,因此人稱為「桑德斯上校」,之後肯德基將「桑德斯上校」註冊為商標[3][4]。
参考文献
- ^ https://www.af.mil/About-Us/Biographies/Display/Article/611678/robert-g-armfield/
- ^ 人民网. 九张图教你看懂解放军军衔和肩章. 中国军网. 北京. [2017-08-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1) (中文(中国大陆)).
- ^ 肯德基创始人——哈兰·山德士. 《现代班组》. 2019, (09): P23.
- ^ 周静. 肯德基上校的煎炸人生. 《创新世界周刊》. 2019, (07): 7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