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二公

一大二公,出自1958年9月3日的《人民日報社論《高舉人民公社的紅旗前進》,该社论总结自毛泽东于1958年8月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2][3]。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1][2]。其中,“大”是指公社規模大,就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人多势众;“公”是指公有化程度高,就是社会主义程度比合作社高,把资本主义的残余逐步去掉,如取消自留地、私养牲畜,搞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实行工资制度,搞农业工厂,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制度[1][4][5]

参见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反思“一大二公”. 凤凰网. 新华网. 2008-11-19 (中文). 
  2. ^ 2.0 2.1 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 《人民日报》. 1958-09-03 (中文). 
  3. ^ 郑有贵. 对人民公社的评价不能偏废——从“废除人民公社”说起. 中国农村研究网. 《北京党史》. 2017-09-08 (中文). 
  4. ^ 人民公社化运动. 中国改革信息库. 潮州师范学院. 2009-11-12. 
  5. ^ 温锐. “一大二公”快速前进的集体化运动. 中国社会科学文库. 2012-0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