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二公,出自1958年9月3日的《人民日報》社論《高舉人民公社的紅旗前進》,该社论总结自毛泽东于1958年8月在北戴河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2][3]。毛泽东认为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1][2]。其中,“大”是指公社規模大,就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人多势众;“公”是指公有化程度高,就是社会主义程度比合作社高,把资本主义的残余逐步去掉,如取消自留地、私养牲畜,搞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实行工资制度,搞农业工厂,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制度[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