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應泰
丁應泰(?—?),字元父,湖廣武昌左衛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丁應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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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湖廣武昌左衛 |
字號 | 元父 |
出生 | 湖廣武昌左衛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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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八年,汪道昆主持文人结社,丁应泰与汪道昆等七人结成了白榆社,多有诗文唱和。[1]
萬曆十一年會試第一百五十七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五十九名[2][3][4]。官休寧縣知縣,政績卓著。万历十七年(1589)任刑科給事中。次年丁忧。服满复职,被弹劾,降为山西按察司照磨。万历二十二年(1594)改任登封知县。
万历朝鲜战争期间,丁应泰任赞画军务(参谋)。蔚山之战后,他弹劾杨镐、李如梅等前线将领瞒报兵败[5],并且称内阁大学士张位、沈一贯与杨镐结党欺君。[6] [7]张位上书自辩,语忤明神宗,被勒令冠带闲住。
后来朝鲜为杨镐上奏辩解,丁应泰又上疏弹劾朝鲜与日本勾结,内容均为捕风捉影。朝鲜大为震恐,国王李昖闭阁待罪,派使臣李恒福等赴北京辩解。得知真相后,明神宗大怒,将丁应泰革职回籍。[8]
評價
朝鮮史臣曰「憸人之爲禍於人國大矣。 其言順而有理, 恭而似忠, 故人莫不傾信之, 及其行事也, 拂於理, 悖於義, 終至於壞了國事而後已。 丁之初對賓筵, 首言島山敗衂之由, 次陳必滅此賊之意。 苟非識丁之肝肺者, 誰不是其言而信其計哉? 丁之上本, 旣有減糧撤兵之言, 則拯濟藩邦, 蕩滅此賊, 非丁之志也。 今乃飾辭騁舌, 欲瞞藩國之君臣, 而肝肺已露, 尙何可掩哉?」
家族
参考文献
- ^ 义乌丛书编纂委员会 (编). 域外长城——万历援朝抗倭义乌兵考实.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六年六月初四:“镐所当罪者二十八事、可羞者十事;如梅当斩者六、当罪者十”
- ^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六年六月初四:“次辅张位、三辅沈一贯与镐密书往来,交结欺弊也。”
- ^ 《明史·沈一貫傳》:“一貫與位嘗私致鎬書,為贊畫主事 丁應泰 所劾。位疏辨激上怒罷。一貫惟引咎,帝乃慰留之。”
- ^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七年二月廿一:“丁应泰举动乖谬,几误大事,姑令回籍听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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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國章 |
明朝登封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瞿良士 |
前任: 曾乾亨 |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83年-1583年 |
繼任: 祝世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