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制議會
1984年至1994年的南非共和國議會(英語:Parli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又稱三院制議會(Tricameral Parliament),是基於1983年南非憲法設立的三院制立法機構,該機構給予有色人與印度裔有限的政治發言權。然而大多數非裔人口仍被排除在外,在名義上由「班圖斯坦」政府代表他們的利益,非裔人民是這些班圖斯坦的正式公民。由於班圖斯坦在政治上起不了作用,其作用主要是鞏固南非白人的政治地位(或更具體而言,是執政黨南非國民黨的權力,該黨主要被阿非利卡人社群支持)。
南非共和國議會 Parli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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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
种类 | |
架构 | 民議院(代表「白人」) 眾議院(代表「有色人」) 代議院(代表「印度裔」) |
历史 | |
成立 | 1984年 |
解散 | 1994年 |
前身 | 南非議會 |
继任 | 南非議會 |
选举 | |
相對多數制 | |
上届选举 | 1989年9月6日 |
会议地点 | |
位於南非好望角省開普敦的 議會大廈 |
歷史
種族三院制議會可追溯至1981年,當年南非參議院被「總統委員會」(阿非利卡语:Presidentsraad;英語:President's Council)取代,該機關是由60名白人、有色人、印度裔與華裔[1]組成的諮詢機關。
應總理彼得·威廉·波塔的要求,總統委員會在1982年對憲法與政治改革的提出建議,其中包括在白人、有色人與印度裔社群間進行「權力共享」。國民黨右翼對此建議相當不滿,以安德里斯·特魯尼希特(時任部長兼川斯瓦省議員領袖)為首的一群議員成立保守黨為保衛原始的種族隔離。
然而,波塔贊成總統委員會的建議;1983年,國民黨政府實施新的憲法制度。
公投
反對
架構
議院
三院制議會由三個獨立的議院組成:
- 由178名議員(白人)組成的民議院(英語:House of Assembly,字面上意思為「議院」;阿非利卡语:Volksraad,字面意思為「人民委員會」),是實際上已有的一院制議會。
- 85名議員(有色人)組成的眾議院(英語:House of Representatives;阿非利卡语:Raad van Verteënwoordigers)。
- 45名議員(印度裔)組成的代議院(英語:House of Delegates;阿非利卡语:Raad van Afgevaardigdes)。
在原本的提案中,白人議院被稱作「議院」(英語:Assembly),印度裔議院則被稱為「代表院」(英語:Chamber of Deputies)[2]。參議院則在1981年便被廢除[3]。
這三個議院有權處理該議院代表群體的「自我事務」(英語:own affairs),如教育、社會福利、住房、地方政府、藝術、文化和休閒[4]。
而國防、財政、外交政策、司法、交通、人力、內政與農業等「共同事務」(英語:general affairs),則需要經常設聯席委員會審議後由三個議院的批准。
領導
所在地
解散
參見
參考文獻
- ^ Yap, Melanie; Man, Dianne Leong; Yap, Dianne. Colour, Confusion and Concessions: The History of the Chinese in South Africa.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6-04-13. ISBN 9789622094246 –通过Google Books.
- ^ South Africa and the Consociational Option: A Constitutional Analysis, Laurence Boulle, Juta, 1984, page 152
- ^ South Africa: Official Yearbook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Africa,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1979, page 952
- ^ https://open.uct.ac.za/bitstream/handle/11427/15830/thesis_hum_1989_behrens_gerd.pdf?sequence=1&isAllowed=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裸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