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发布命令地点

31°13′12″N 121°28′10″E / 31.22001°N 121.46944°E / 31.22001; 121.46944

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发布命令地点
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27年3月
认定时间1977年12月7日
地图

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发布命令地点旧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自忠路361号(原西门路)。1977年,它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定为第一批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概述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上海工人配合北伐军推翻孙传芳的统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举行了三次武装起义。1927年3月21日,在陈独秀周恩来罗亦农赵世炎等人组成的中共中央特别委员会领导下,上海80万工人举行了第三次武装起义,并取得了胜利。起义过程中许多命令起草和发布、起义前的重要会议和准备工作,包括举办工人纠察队军事训练班等,均在这栋二上二下沿街石库门房屋内进行[1]。1977年,入选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2][3]。2002年,它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纪念地点[4]

参考

  1. ^ 马学新等主编. 上海文化源流辞典.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2-07: 82–83. ISBN 7-80515-238-1. 
  2. ^ 卢莹辉主编;吴云溥,曹宪镛,徐同甫,林路副主编. 新编上海大观.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3-03: 547–551. ISBN 7-80515-697-2. 
  3. ^ 国家文物局主编. 中国文物地图集 上海分册. 北京:中华地图学社. 2017-01: 136–140. ISBN 978-7-80031-643-2. 
  4. ^ 忻伟明主编. 卢湾区志 1994-2003.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 1168. ISBN 978-7-208-07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