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重定向自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社会工作部,通称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简称中社部[1],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管信访工作、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群体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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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 吴汉圣 |
副部长 4 | 李文章(兼国家信访局局长) 蔡丽新 赵世堂 柳 拯 |
纪检监察组长 | 刘 钊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中共中央职能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00000MB1L77869R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 |
對外官網 | https://www.zyshgzb.gov.cn/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2023年6月 |
历史
2023年3月16日,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此外,中央社会工作部划入民政部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划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归口承担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责。[2]
职责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社会工作部承担下列职能:
- 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
- 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 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 统一领导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
- 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 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
- 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
- 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历任领导
- 部长
- 副部长
驻部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设在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的副部级派驻机构。
沿革
2023年7月,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正式组建后,相应设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刘钊任首任组长[6]。
历任领导
- 组长
参考文献
- ^ 中央社会工作部官方公号上线 确定简称中社部 | 联合早报. www.zaobao.com.sg. [2024-07-24] (中文(简体)).
- ^ 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维基文库. 2023-03-16.
- ^ 3.0 3.1 国家信访局- 省部级干部信访工作专题研讨班在京举办. www.gjxfj.gov.cn.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4).
- ^ 第一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主题教育调研座谈会在京召开. 中国质量协会. 2023-07-09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4) (中文(中国大陆)).
- ^ “中国式现代化与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 2023-07-14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4) (中文(中国大陆)).
- ^ 6.0 6.1 卸任公安部副部长后,刘钊有新职_中央_指导组_社会. www.sohu.com. [2023-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0).
参见
中共中央职能部门 |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中央社会工作部门 2023年3月至今 |
現任 |
中央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管理部门 2023年3月至今 | ||
中央城市居民自治组织管理部门 2023年3月至今 | ||
前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中央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部门 2023年3月至今 | |
前任: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
中央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门 2023年3月至今 | |
前任: 中共中央组织部 |
中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部门 2023年3月至今 | |
前任: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中央志愿服务主管部门 2023年3月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