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1日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部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机构类型政务院部门
行政级别正部级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49年10月
1949–1952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1952–1954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析置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撤销时间1954年9月
接替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部门工作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全国范围内的教育事务以及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组织结构及历史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1950年至1951年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机关设置为办公厅和5个司: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 办公厅
    • 高等教育司
    • 中等教育司
    • 初等教育司
    • 社会教育司
    • 视导司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中分设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1954年时,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机关设置调整为9个厅司级机关: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
    • 办公厅
    • 计划财务司
    • 高等师范教育司
    • 中等师范教育司
    • 中等教育司
    • 小学教育司
    • 工农业余教育司
    • 民族教育司
    • 教学指导司
    • 体育指导处

历任部长

  1. 马叙伦(1949年10月-1952年11月)
  2. 张奚若(1952年11月-1954年9月)

参考文献

  • 苏尚尧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 D•54 

参见

前任:
中华民国教育部
中国大陆高等教育行政部门
1949年至1952年
繼任:
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中国大陆非高等教育行政部门
1949年至1954年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