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副總統

中華民國的國家副元首、備位元首

中華民國副總統中華民國的國家副元首,中華民國總統職位的當然第一順位繼承人,與總統搭檔由中華民國公民直接选举產生,任期四年。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副總統僅有在總統缺位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得繼任或代行其職權,平時並無法定職務,性質上屬於「備位元首」;若未獲總統授權處理政事,則幾無政治實權。

 中華民國副总统
現任
蕭美琴

自2024年5月20日
尊称先生女士阁下
官邸中華民國副總統官邸
任命者公民直接選舉
任期四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設立法源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首任黎元洪(行憲前)
李宗仁(行憲後)
设立1912年1月8日,​112年前​(1912-01-08
行憲前)
1948年5月20日,​76年前​(1948-05-20
(行憲後)
薪资每月新臺幣39萬8270元(2024年)
网站www.president.gov.tw

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同時,於1月3日選舉黎元洪擔任臨時副總統,是中華民國第一位臨時副總統,其後成為第一位正式副總統。1917年中華民國大總統黎元洪辭職,時任副總統馮國璋繼任大總統,副總統之位便空缺,隨後撤銷;直到1948年行憲後,才又恢復選出第一任副總統李宗仁。現任副總統為民主進步黨籍的蕭美琴

職權

繼任總統

當總統死亡或辭職出缺時,副總統將繼任總統職位。行憲以前,曾經繼任總統的副總統有黎元洪馮國璋二人,分別因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死亡或辭職繼任;行憲後繼任總統的副總統至今共有二位,分別是1975年繼任的嚴家淦和1988年繼任的李登輝,繼任原因皆為總統於任內死亡。

代理總統

根據憲法的規定,若總統因故不能視事,則由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歷史上副總統代理總統的情形僅出現過一次,係1948年時任總統蔣中正宣佈「下野」後,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總統職務,並以「代總統」身分主持政事。而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蔣中正在臺北宣佈「復行視事」[註 1],李宗仁遂結束代理。

其他事務

憲法並無賦予副總統職務權限,但根據近年慣例,總統一般都會交付副總統出訪友邦或其他國家的任務[註 2];另外也有部分例行事務是由副總統負責,譬如主持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會議(2004年~2020年)。除此之外,亦曾有過總統交付副總統處理重大任務,例如2016年陳建仁就曾被時任總統蔡英文授權執掌「年金改革」政策。

副總統依法出席國家安全會議,並在總統無法出席時代理主席[1]

2024年3月,已當選第16任總統的時任副總統賴清德在總統蔡英文的安排下曾公開視察國軍[2]

產生方式

選舉

北洋政府時期,副總統按《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由國會兩院選舉產生。1948年行憲後,正、副總統由國民大會分別以間接選舉的方式選出,任期六年。1996年開始,根據新修正的憲法,總統、副總統改為聯立參選,並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公民直接选举產生,任期四年。

依據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年滿四十歲者,且非归化、回復國籍者,符合法定居住、設籍事實,得經登記成為總統候選人;總統登記選舉時,應跟副總統同一組聯名登記參選;又總統登記參選時,應獲政黨推薦,或繳交保證金及一定連署人連署。二個以上政黨得共推一組候選人。至於總統、副總統之選出,採取相对多数决制;但只有一組登記參選時例外。

就職

 
蕭美琴(左)就任第16任中華民國副總統時,由立法院院長韓國瑜授予副總統之章

副總統選出後,須依法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宣誓就職始可就任,由司法院院長(大法官會議主席)負責監誓,而其宣誓詞在《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中有明文規定,為: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效忠國家,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3]

去職

罷免

依據現行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罷免案需經立法院全體委員1/4提議及全體委員2/3同意提出,並由公投複決,該公投採絕對多數決。但總統、副總統就職未滿一年則不得罷免;又罷免案經否決者,在該屆任期內不受罷免。

彈劾

依據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弹劾案需經立法院全體委員1/2提議及全體委員2/3決議,並交由司法院大法官所組成的憲法法庭審理。

缺位處理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若副總統與總統同時缺位,則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前述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官邸

過往副總統多居於自宅,至陳水扁政府時期始將前副總統陳誠位於臺北市仁愛路的舊宅改建為副總統官邸,並由時任副總統呂秀蓮率先入住。歷任副總統有的遷入官邸,有的則是選擇在自宅居住,僅將官邸作為會客場所。

副總統官邸與總統官邸一樣由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進行維安戒備,其名稱並與副總統警衛室代號相同。

 
位於仁愛路上的副總統官邸

旗幟

中華民國副總統旗
 
用途其他​ 
比例2:3
啟用日期1950年至1986年廢止
形式中華民國曾有副總統旗,規定於1950年10月27日制定的《海軍旗章條例》當中。1986年1月3到4日《海軍旗章條例》廢止,副總統旗隨之停用。現行法規無代表副總統之旗幟

中華民國曾有副總統旗,規定於1950年10月27日制定的《海軍旗章條例》當中。1986年1月3到4日《海軍旗章條例》廢止,副總統旗隨之停用。現行法規無代表副總統之旗幟

卸任禮遇

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副總統的禮遇包括提供安全護衛、按月致送禮遇金、邀請參加國家大典及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禮遇期限以擔任副總統之期間計算。自李登輝以降,包括李元簇連戰呂秀蓮蕭萬長吳敦義都曾享有卸任禮遇;陳建仁賴清德則因再任公職而停止禮遇[註 3]

歷任副總統

任次 肖像 姓名 任期 所屬政黨 國家元首 備註
就任日期 卸任日期
  中華民國臨時副總統
1   黎元洪
(1864–1928)
1912年1月8日 1912年3月10日   共和黨  
孫中山
(1866–1925)
2 1912年3月10日 1913年10月10日  
袁世凯
(1859–1916)
  中華民國副總統
1   黎元洪
(1864–1928)
1913年10月10日 1916年6月6日   共和黨  
袁世凱
(1859–1916)
袁世凱死後繼任大總統。
2   馮國璋
(1859–1919)
1916年11月8日 1917年7月6日   無黨籍  
黎元洪
(1864–1928)
中華民國唯一經補選上任的副總統。
  中華民國副總統(行憲後)
1   李宗仁
(1891–1969)
1948年5月20日 1954年3月10日   中國國民黨  
蔣中正
(1887–1975)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前唯一在中国大陆選出的副總統,曾於蔣中正下野後暫代總統職務;1954年因長期未歸國履行職務而遭國民大會罷免。
2   陳誠
(1898–1965)
1954年5月20日 1960年5月20日 參選時為行政院院長;第三任副總統任內病逝。
3 1960年5月20日 1965年3月5日
4   嚴家淦
(1905–1993)
1966年5月20日 1972年5月20日 參選時為行政院院長;蔣中正逝世後依《中華民國憲法》繼任總統,是首位於任內繼任總統的副總統。
5 1972年5月20日 1975年4月5日
6   謝東閔
(1908–2001)
1978年5月20日 1984年5月20日  
蔣經國
(1910–1988)
參選時為臺灣省政府主席;首位臺灣出身的副總統。
7   李登輝
(1923–2020)
1984年5月20日 1988年1月13日 參選時為臺灣省政府主席,蔣經國逝世後依《中華民國憲法》繼任總統、第二位臺灣出身的副總統。
8   李元簇
(1923–2017)
1990年5月20日 1996年5月20日  
李登輝
(1923–2020)
參選時為總統府秘書長;最後一位透過間接選舉並與總統分別選舉產生的副總統。
9   連戰
(1936–)
1996年5月20日 2000年5月20日 參選時為行政院院長;首位透過直接选举產生的副總統、總統直選後唯一曾兼任閣揆的副總統以及首位參選總統的副總統。
10   呂秀蓮
(1944–)
2000年5月20日 2004年5月20日   民主進步黨  
陳水扁
(1950–)
參選時為桃園縣縣長;中華民國首位女性副總統、總統直選後唯一連任的副總統。
11 2004年5月20日 2008年5月20日
12   蕭萬長
(1939–)
2008年5月20日 2012年5月20日   中國國民黨  
馬英九
(1950–)
首位曾與不同搭檔競選並當選的副總統。
13   吳敦義
(1948–)
2012年5月20日 2016年5月20日 參選時為行政院院長。
14   陳建仁
(1951–)
2016年5月20日 2020年5月20日   無黨籍[註 4]  
蔡英文
(1956–)
參選時為中央研究院副院長;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首位無黨籍副總統。
15   賴清德
(1959–)
2020年5月20日 2024年5月20日   民主進步黨 選前曾參與黨內初選落敗;首位於任內當選總統的副總統。
16   蕭美琴
(1971–)
2024年5月20日 現任  
賴清德
(1959–)
參選時為駐美國大使;第二位女性副總統、中華民國史上最年輕副總統當選人(時年52歲)。

時間軸

蕭美琴賴清德陳建仁吳敦義蕭萬長呂秀蓮連戰李元簇李登輝謝東閔嚴家淦陳誠李宗仁

至今在世的前副總統

歷任中華民國副總統中有6位仍在世(按任期排列):

姓名 任期 出生日期
連戰 1996年5月20日-2000年5月20日 (1936-08-27) 1936年8月27日88歲)
呂秀蓮 2000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1944-06-06) 1944年6月6日80歲)
蕭萬長 2008年5月20日-2012年5月20日 (1939-01-03) 1939年1月3日85歲)
吳敦義 2012年5月20日-2016年5月20日 (1948-01-30) 1948年1月30日76歲)
陳建仁 2016年5月20日-2020年5月20日 (1951-06-06) 1951年6月6日73歲)
賴清德 2020年5月20日-2024年5月20日 (1959-10-06) 1959年10月6日65歲)
  •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副總統為李登輝(任期:1984年5月20日-1988年1月13日),於2020年7月30日病逝,享壽97歲。[註 5][5]

紀錄

註釋

  1. ^ 關於「復行視事」是否合乎憲法亦引發相當大的爭議,至今仍未有定論。
  2. ^ 副總統出訪非邦交國的情形通常是被交付予特殊任務,例如1997年連戰奉命密訪欧洲諸國、2022年賴清德以特使身份赴日本參加前首相安倍晋三的家祭等。
  3. ^ 陳建仁卸任後回任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依法應停止禮遇;不過其於卸任前即已聲明將放棄一切禮遇,維安部分則由蔡英文總統依《特種勤務條例》核定為重要對象提供3-5人安全護衛,至其再任行政院院長為止。[4]
  4. ^ 陳建仁卸任後於2021年底始加入民主進步黨
  5. ^ 李登輝生於1923年1月15日(農曆1922年11月29日),逝世時滿97周歲。

參考文獻

  1. ^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2. ^ 沒總統陪同! 賴清德獨自視察陸軍航特部. TVBS新聞網. 2024-03-23 [2024-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4). 
  3. ^ 存档副本. [2010-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29). 
  4. ^ 卸任後獲聘中研院 陳建仁放棄副總統禮遇. 自由時報. 2020-05-14. 
  5. ^ 張茗喧. 陳清芳 , 编. 告別李登輝/李登輝辭世享耆壽98歲 住院174天告別人世. 中央通訊社. 2020-07-30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0). 
  6. ^ 監察院. 《104年劾字第10號》. 中華民國監察院. 2015-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3).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