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維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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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维祯(1577年—1652年),字羽王,號庸足,山東益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三十五岁中万历四十年壬子科举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未任官,因父喪歸家。服阕後授中书舍人,陞任禮科给事中。崇禎帝即位,历户科、刑科给事中,升兵科都给事中。崇祯三年,参与主持福建乡试,四年辛未(1631年)又因任顺天府武举同考官,有權相以關節相托,以不從拂其意,贬浙江盐运司知事,后迁滁州知州。崇祯六年,入为行人司司副,七年任太僕寺丞、尚宝司丞,升尚宝司少卿、順天府丞,以兵部侍郎出鎮通州,歷任三年,兵民安堵,威惠并著。再升南京户部尚书。崇祯十三年,转南京兵部尚书,以母喪去職。明亡后,募乡兵千余人,以维持地方。顺治帝将他召到北京,赐貂裘,以原官致仕。順治九年去世,年七十六。
六子:仇慰祖、仇兆昌、仇彭龄、仇彭寿、仇彭年、仇彭祀。
參考文獻
- 高珩《兵部尚书庸足仇公墓表》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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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中止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范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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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通州巡撫 1636年-1639年 |
重新建立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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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錢春 |
南京戶部尚書 1639年-1640年 |
繼任: 張慎言 |
前任: 李邦華 |
南京兵部尚書 1640年-1641年 |
繼任: 余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