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故居
28°31′13″N 113°8′27″E / 28.52028°N 113.14083°E
任弼时故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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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湖南省汨罗市 |
分类 |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1904年-1915年 |
编号 | 3-16 |
认定时间 | 1988年 |
结构
故居为典型的南方农村建筑,独木结构,顶盖小青瓦,三间三进两偏层,共有房间31间。南边3间正屋和1间偏屋辟为展览室。北边有任弼时的住房及夫人的书房。
门前有邓小平于1980年题写的“弼时同志故居”匾额。前进堂屋有毛泽东手书“任弼时同志的革命精神永垂不朽”的匾额。 [1]
參考文獻
- ^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任弼时故居. [2008-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6).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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