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毓藻(1791年9月27日—1853年1月9日),字荷舫,號芸樵[1]陝西省寶雞縣人。

何毓藻
大清四川鄰水縣知縣
籍貫陝西省寶雞縣
字號字荷舫,號芸樵
出生乾隆五十六年八月三十日
逝世咸豐二年(1852年)臘月初一日
出身
  • 嘉慶二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著作
  • 《兼韻辨義畧》五卷。何毓藻初編,丁家俊重輯,羅文俊裁定

乾隆五十六年八月三十日生,嘉慶十八年(1813年)拔貢、二十一年(1816年)丙子科舉人。道光九年(1829年)任陝西三水縣訓導,創修節孝祠,主講石門書院[2]。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三月至三十年(1850年)十一月署四川冕寧縣知縣。咸豐元年(1851年)署四川鄰水縣知縣,鄰水有余姓人,為一山場相互爭訟五十年。經歷了十七任縣官的審理,文書案卷積累了一尺多厚也沒有結案。何芸樵到任後,細心閱讀案卷,詳細調查,反覆審問各方。最後公平地解決了這一問題,不僅使數十年的積案結案,而且余姓全族人都服從判決,不再爭訟[3]。歷任四川新寧縣西昌縣彭山縣等縣知縣[4][5]。咸丰二年(1852年)腊月初一日病逝。先後主持紫微、宜山、石門、瀛州四書院。

註釋

  1. ^ 墓誌銘存渭濱區圖書博物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寶雞市渭濱區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渭濱文史資料》第7輯,1991年12月第1版,第79-83頁
  2. ^ 『國朝訓導。……。何毓藻,寳雞人,嘉慶癸酉拔貢,丙子舉人,道光九年任,創修節孝祠,主講石門書院,成就人材甚多,俸滿保舉知縣,分發四川補用。』。[同治十一年]《三水縣志》卷三
  3. ^ 『何毓藻。陝西寶雞人。嘉慶癸酉拔貢。丙子舉人。咸豐元年署』。〔光緒卅三年〕《鄰水縣續修誌》
  4. ^ 『佛巖。在縣西四十里。俗名西武當。北連吳山。洞開陡壁。飛閣懸樓。實爲奇麗。邑人何毓藻詩:一層樓閣一層山,人語喁喁峭仞間,下界鐘聲淸梵頂,半山旛影挂禪關,懸崖密似蜂房結,古磴危如鳥道扳,豈是伽藍憑慧劍,劈空削出石孱顏。』。『何毓藻。嘉慶丙子科。四川彭山縣知縣。』。『何毓藻。字荷舫。嘉慶丙子科舉人。由大挑厯任四川新寧、西昌、彭山等縣知縣』。[民國十一年]《寳鷄縣志》卷二山川、卷八選舉、卷九人物
  5. ^ 「是日,協辦大學士四川總督琦善奏叅疎防監犯越獄之典史知縣,請旨一併革職畱任勒緝一摺。奉諭旨:這所叅疎防監犯越獄之四川代辦彭山縣典史事試用未入流汪嘉謨,著革職拏問,交該督提同刑禁人等嚴審有無鬆刑賄縱等情,按律究辦。署彭山縣事試用知縣何毓藻,著一併革職畱任,勒限將逃犯王受憘緝拏,務獲究辦。餘著照所擬辦理。」,《清宣宗起居注》卷九十六道光二十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