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廷訓(1484年—1546年),孟學筆山浙江温州府樂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侯廷訓
大明福建按察司漳南僉事
籍貫浙江樂清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孟學,號筆山
出生成化二十年(1484年)八月初二日
浙江樂清縣
逝世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
浙江樂清縣
配偶娶陈氏
親屬侯一元(子)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第十名。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進士第二甲第三十六名[1]。嘉靖初,上疏請設孝宗為皇考,言辭切直。授南京禮部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冬,大禮議事件事定。侯廷訓心懷不滿,私自刊刻所著議禮書,寄往京師,因此下詔獄拷訊。其子侯一元年僅十三歲,伏闕訟冤,廷訓得釋。贬山东掖县县丞,摄即墨县事。

嘉靖十六年(1537年)任廣東南雄府推官[2]。累官福建按察司漳南僉事,因貪虐而被彈劾為民[3]

著作

著有《六礼纂要》、《笔山小稿》、《泗志备遗》等。

家族

曾祖侯搢,教谕。祖父侯仁。父侯敬,從仕郎,曾任州判官,母陳氏。严侍下。兄廷詔、廷口、弟廷瞻、廷誡(贡士)、廷論、廷言[4]

侯一元、孙侯傅邦、曾孙侯应宾,皆进士。

註釋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四庫全書本《廣東通志·卷二十七》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1):侯廷訓,樂清人。與張璁同郡,同舉進士,而持論不合。初釋褐,即上疏請考孝宗,且言不當私藩邸舊臣,語最切直。除南京禮部主事。嘉靖三年冬,「大禮」定,廷訓心非之。私刊所著議禮書,潛寄京師,下詔獄拷訊。子一元,年十三,伏闕訟冤,得釋。後起官至漳南僉事。以貪虐,被劾為民。一元舉進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 

參考文獻

  •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
官衔
前任:
林瓚
明朝南安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李廷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