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是以获取信托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进行信托投资的一类企业法人[1],其主要功能体现在资产管理、资金融通等方面。信托公司资产管理模式的多样性与广泛性成为了其不同于其他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特点[2]。
历史
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的“用益制”,即委托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管理,而受托人则需要将财产所得收益最终转移给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1]。此后数个世纪,受托人经历了“个人——官选个人——法人”的发展历程,其权利和责任不断法律化,最终形成了现今信托公司的形态。
美国的信托公司最早出现在1822年,纽约州授予农业火灾保险和贷款公司受托人牌照,准许这家保险公司经营信托业务。首家美国专业信托公司建立于1853年。在19世纪末,美国的信托公司业务量已经超越了英国[3]。而由美国信托业研发的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成为了现今全球信托业的主要业务。
日本在近代引进信托,然而其引进目的更多在于资金融通。二战后,日本信托业逐渐形成了先进的寡头垄断格局[4]。这些公司研发出了一些新生的信托业务与产品。
中国最早的信托公司出现于1921年的上海。由于二战的影响,中国信托业曾经在战时出现过短暂的繁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由于高度的计划经济,信托业在制度上遭到废弃。改革开放开始后,信托业务逐渐得到恢复。在中国大陆,曾经一度出现了600余家信托公司。经过数次清理整顿以及法律的修订,现今中国大陆拥有信托公司66家,主营业务也从粗放的类信贷业务转向了全面资产管理[5][6]。
主营业务
- 不动产投资信托
- 资产管理
- 资产托管
- 资产证券化
- 私募基金
- 企业年金
参考资料
- ^ 1.0 1.1 信托是一种契约. 中国信托业协会. 2012-03-26 [201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4) (中文(中国大陆)).
- ^ 关于信托作为一项经济制度的职能与作用. 中国信托业协会. 2012-03-26 [201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4) (中文(中国大陆)).
- ^ 英国和美国信托制度的确立过程. 中金在线. 2011-12-23 [201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2) (中文(中国大陆)).
- ^ 日本信托制度起源与发展. 中金在线. 2011-12-23 [2013-03-26] (中文(中国大陆)).[永久失效連結]
- ^ 中国信托业协会. 信托业从业人员培训教材——信托基础. 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2. ISBN 978-7-5049-6660-5.
- ^ 信托公司现身86家公司“前十大” 持股市值达190亿. 中国经济网. [2014-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