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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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或出版品(英語:Publication)指以传播信息、文化、知识为目的的各种产品包括印刷品、电子产品的总称,属于传播文化知识的媒体。分为书籍、期刊、报纸和电子传播产品(电子出版物或稱電子書)等种类。
- 书籍,传统意义上指传播各种知识为主的出版物,通常为纸张合订的印刷品;现代意义包括电子书籍。
- 刊物,常为书籍以外的出版物,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发行刊物,有的刊物属于书籍的范畴如杂志。包括报纸、杂志、专刊、电子刊物(含各种电子专辑如音乐专辑)等。根据其发行对象(受众)来划分,分为内部刊物和公开发行两种。
- 期刊,属于定期发行的刊物。
- 书刊,为图书和刊物的合称。
- 电子出版物,包括磁带、唱片、VCD、DVD、光碟、电子书籍、电子辞典等,广义上还包括影视作品的电子拷贝。
- 未刊本,作者在世时未出版的书籍、簽名本、畫集、圖片集等作品。[1][2]但因作者的影響力,作者过世后民眾有意購買或收藏。亦有一些密書或禁書被列為未刊本。[3][4]
法律定义
1906年,清朝发布《大清印刷物件专律》,其中使用了印刷物件和记载物件的概念,但并未出现出版物的概念[5]。
1914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公布《出版法》,使用了出版物的概念,但是未直接对出版物作解释,只提供了出版的概念[5]。
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公布的《出版法》,使用了出版品的类似概念:“本法称出版品者,谓用机械或化学方法所引述,而供出售或散布之文书图画。”[5]
特点
参考文献
- ^ 新一批哈佛大学图书馆馆藏未刊中国旧海关史料发布. [2018-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2).
- ^ 惠州首部大型乡邦文献总集《惠州文征》首发. [2018-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30).
- ^ 名人信札受捧 拍卖溢价翻几番. [2018-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1).
- ^ 《丁玲传》作者:她的命运跟革命紧紧相连. [2018-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2).
- ^ 5.0 5.1 5.2 taozheng. 第四章 出版物. 上海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