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省

日本古代司法部门机构
(重定向自刑部大輔

刑部省刑部省ぎょうぶしょう)是日本古代律令制下的八省之一,唐名刑部 (けいぶ)、大理,和名「さばきつかさ」[1],指「裁判司」。明治時代时 (1871年)改为司法省日语司法省,1948年后改为法务省

刑部省(律令制)

刑部省是日本古代律令制下的八省之一,主掌全国司法,判决重大事件并执行刑罚、管理监狱,但是一般普通的案件会交由下属官司独自裁决。平安时代开始设立了检非违使,省内职权逐渐被検非違使夺去,变得有名无实。

职员

执掌刑部省的长官被称为刑部卿,官位为正四位下,平安時代末期著名武士平忠盛便曾经担任刑部卿,[2]但是有时也会让從三位以上的公卿兼职。除了各省皆设有的四等官以外,还设置判事和解部若干人,判事负责裁决人犯,解部则专门審問罪犯,判事和解部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刑部省。

大輔以下职员构成如下:

下级事务官员:

  • 史生
  • 省掌
  • 使部
  • 直丁

下属官司

明治時代

明治2年7月8日(1869年8月15日),在太政官之下设置刑部省,负责执行判决之结果和刑罚,并管辖欧美法令的翻译。明治4年7月9日(1871年8月24日)和彈正台合并,被称为司法省

相關條目

参考资料

  1. ^ 作为姓氏的「刑部」读为「おさかべ、Osakabe」,与「さばきつかさ」的意义不同。
  2. ^ 和田英松『新訂 官職要解』講談社〈講談社学術文庫〉、1983年、106頁。
  3. ^ 之后恢复为2人,但是其中1人固定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