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 (1963年)
刘峰(1963年9月—),河北卢龙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吉林地区代表。
刘峰 |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63年9月(61歲) 中国河北省盧龍縣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籍贯 | 河北卢龙 |
民族 | 汉族 |
头衔 | 全国人大代表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生平
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
曾任黑龙江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天津银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吉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林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党委书记、局长[2],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副书记、秘书长[3]。
2024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4]。
參考文獻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国新闻网. [2021-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
- ^ 刘峰.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2020-05-20 [2024-08-10].
-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踔厉奋发 金融助力中国经济稳中向好. 新浪财经. 2022-03-06 [2024-08-10].
- ^ 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原副书记、秘书长刘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07-05 [2024-08-10].
这是一篇與中国政治人物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