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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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應秋(1548年—1602年),字士和,號兌陽,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
劉應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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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國子監祭酒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
字號 | 字士和 |
諡號 | 文節 |
出生 | 嘉靖二十七年戊申十二月二十三 |
逝世 | 萬曆三十年(1602年)壬寅 |
配偶 | 娶楊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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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十七年(1548年)出生[1]。萬曆十年(1583年)壬午科江西鄉試中式第一名舉人(解元)。萬曆十一年(1584年)登癸未科進士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十五年养病,十七年復除原官,本年升任南京國子監司業。萬曆十八年(1591年)彈劾內閣首輔申時行,二十年升右春坊右中允,管司業事,二十一年回坊管事,充任经筵日講官,二十二年升司经局洗马,二十三年升右谕德,掌右春坊庶子,二十五年官至國子監祭酒。萬曆二十六年(1599年)因第一次妖書案連坐,次年被令致仕去職。萬曆三十年(1602年)壬寅卒,[2]崇祯年间,追贈礼部侍郎,諡文節。著有《劉大司成文集》等[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据《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同年序齒便覽》:劉應秋,兑阳,書三房,戊申十二月二十三日生。而《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載,“年三十五,十二月二十三日生”,此皆为官年,非真实年龄。
-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同年序齒便覽》:劉應秋,兑阳,書三房,戊申十二月二十三日生。吉水县人,壬午一名,一甲三名,探花及第。癸未授翰林院编修,丁亥养病,己丑復除原官,本年升南國子監司業,壬辰升右春坊右中允,管司業事,癸巳回坊,充日讲官,甲午升司经局洗马,乙未升右谕德,掌右春坊庶子,丁酉升祭酒,己亥致仕,壬寅卒。曾祖文鸣,生员。祖方輿,舉人、推官。父子韶,生员,封编修。
- ^ 刘应秋. 北京東城區圖書館. [September 16,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