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康 (香港)

劉康(英語:Honcques Laus,2001年10月10日),香港獨派社運人士、效益主義者、作家、時事評論員、現任香港效益主義黨主席、「劉康出版社」創辦者、前《明報》校園記者。劉康時就時事發表意見,其文章見於香港獨立媒體立場新聞本土新聞眾新聞等媒體。2017年,他與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合照時,展示「香港獨立」標語,抗議香港政府不斷打壓獨立運動及言論自由。同年,於金鐘連儂牆被警察拘捕,引發「BB彈槍案」。2019年,劉康出版書籍《輕論時政》。

劉康
Honcques Laus
劉康在香港高等法院門外手持其著作《輕論時政》
出生 (2001-10-10) 2001年10月10日23歲)
 香港西營盤贊育醫院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教育程度葵涌循道中學
母校牛津大學
政党香港效益主義黨(2019-今)
学派效益主義
劉康
刑事指控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刑事状况通緝中
通缉者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
通缉开始时间
2020年7月31日
劉康閱讀約翰·米爾的《效益主義

2020年,劉康流亡英國,並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而被香港警方通緝。[1]

生平

2001年10月10日,劉康生於香港西營盤贊育醫院。劉康中學就讀於葵涌循道中學,畢業後入讀香港公開大學。2014年雨傘革命,令劉康開始關心公共事務,並且支持在香港實行民主制。2016年新東補選時本土思潮興起,啟發劉康主張香港獨立。[2]2017年11月16日,劉康與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合照時,高舉「香港獨立」標語,抗議香港政府不斷打壓獨立運動及言論自由[3]。2017年,劉康在與林鄭月娥合照時舉香港獨立,及後被香港警察拘捕,翌年被控告。2019年6月29日,劉康成立香港效益主義黨[4]。2019年8月,劉康出版書籍《輕論時政》[5]。2020年,劉康在香港國安法公佈前夕前往英國,後被香港政府以違反國安法為名通緝。2024年,劉康獲牛津大學錄取,取得獎學金,修讀神學及哲學。[6]

十七歲出版書籍

 
劉康手持其書籍《輕論時政》

2019年8月,劉康在17歲成立「劉康出版社」,並出版新書《輕論時政》。這書收輯劉康刊登在不同媒體(包括本土新聞香港獨立媒體立場新聞眾新聞)的時事評論文章。林榮基黃之鋒黃子悅鄺頌晴陳樂行,皆有替劉康撰寫推薦序[5][7][8][9]

事件

在和行政長官合照時高舉香港獨立標語

2017年11月16日,於第21屆明報校園記者開學禮之合照環節中,劉康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後方,高舉「香港獨立」標語,抗議香港政府不斷打壓獨立運動及言論自由。[3][10]

事後,葵涌循道中學校方警告劉康,並要求見家長,又表明,若再次於林鄭月娥後方,舉「香港獨立」標語,就會記過。 [11][12]劉康認為,示威是應有的表達權利,不認為當日抗議港府是有錯,並對校方感到不滿。劉表示,不會怕被打壓而放棄示威權,並計劃於11月24日於葵涌循道中學校外,派發宣傳香港獨立之單張。[10]

11月24日,香港民族陣綫學生動源於葵涌循道中學外,聲援劉康,並批評校方政治打壓,干預言論自由。[11]同時,校方就以所謂安全理由,超過2小時不讓劉康離開學校。劉康批評,校方做法不合理。[13]而劉康於此日仍有與一些人在學校門口抗議校方。抗議完之後,校方就沒有再打壓劉康的言論自由[14]

2018年11月28日,劉康發表文章,回顧此事,題為〈面對不義校方就要反抗〉,鼓勵學生「面對不義校方就要反抗」[14]

涉藏有BB彈槍被捕

2017年12月,親中人士在香港立法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期間,劉康在立法會附近的連儂牆因藏有未組裝完成,也未上槍匣的BB彈槍被捕。[15][16]事後2018年4月,劉康被控告一項藏有仿製火器罪,劉康堅決否認控罪,於同年8月22日初審遭誤判罪名「成立」,還押於壁屋懲教所至9月12日,以索閱感化、勞教中心、教導所、青少年罪犯評審委員會報告。劉康透過律師表示,這次是因政治理念而受到違反社會契約的政府打壓。到庭旁聽的青年新政召集人、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表示,對裁判結果感到失望,一名16歲的中學生帶着「BB彈槍」竟然被控告仿製火器罪名,質疑全香港的中學生也有機會因此被定罪。[17]案件定於9月12日判刑。裁判法院判處他18個月感化令,並需參與小組計劃活動和心理輔導。[18]2019年6月4日,劉康不服定罪,提出上訴。[19]7月4日,高等法院裁定劉康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劉康歡迎此一「正確裁決」,並批抨檢控明顯是出於政治打壓,是濫控。法官更在判詞批評原審裁判書的表達「令人不安」,定罪裁決「難言穩妥」。[20][21]

律政司其後向法庭申請重審此案件, 而劉康則斥律政司「死纏爛打」,荒謬地申請重審,並認為律政司是出於他支持自由、民主和獨立而政治打壓他。高等法院在8月28日頒下判辭,拒絕律政司申請,因顧及公義及平衡公眾與劉康的利益,並且涉案BB彈槍只不過是可以在玩具店以數十元買到[22][23][24]

成立香港效益主義黨

2019年6月29日,劉康成立香港效益主義黨,並擔任黨主席。劉康主張效益主義為道德基礎:「效益就是受牽涉者的幸福。任何道德句子,都可以邏輯等值轉換成經驗句子。任何事如果傾向於令受牽涉者幸福,就是對。任何事如果傾向於令受牽涉者痛苦,就是錯。」劉康指出,自由民主獨立都是符合效益。劉康不滿政府的政策違反效益,令香港人陷於痛苦。劉康表示,成立效益主義黨是為了弘揚效益主義[4]

流亡英國

2020年6日下旬,因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會受政治迫害,劉康抵達英國尋求政治庇護。他透露,現時獲英國政府支持,包括提供住宿和三餐,人身安全有保障。他指,自己在英國獲鄭文傑等人成立的避風驛協助,包括如何申請政治庇護程序、律師支援等,現時政治庇護申請仍有待審批,希望日後可在英國繼續讀書,亦不打算放棄政治主張[25]

被香港警方通缉

2020年7月31日,刘康与罗冠聪郑文杰朱牧民黄台仰陈家驹、六人因为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而被香港警方通缉。[26]

请求韩国暂停与香港及中国的引渡协议

2020年9月18日,刘康与鄭文傑联名去信韩国外交部部长康京和,表示韓國作為自由世界重要的一員,请求韩国暂停与香港及中国的引渡协议。[27]

著作

  • 《輕論時政》,香港:劉康出版社,2019年(ISBN 978-988-79954-0-1[8]
  • 〈流利翻譯原則〉,《劉康論刊》,1 (1): 15-58, ISSN 2755-1636。
  • "Applicability of the Laws of Thought", Honcques Laus's Review, 1 (1): 4-14, ISSN 2755-1636。

譯作

参考

  1. ^ 香港国安法:据报六名海外港人涉嫌煽动分裂、危害国安被港府通缉. BBC中文網. 2020-08-01 [202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中文(中国大陆)). 
  2. ^ 曾與林鄭合照展示港獨標語 中五生劉康被控涉管有仿製火. 蘋果日報 (香港). 2018-04-14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9). 
  3. ^ 3.0 3.1 【政壇諸事町】「突襲」林鄭成功 中五生合照時展示「港獨」標語. 《香港01》. 2017-11-16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4. ^ 4.0 4.1 17歲中學生劉康成立效益主義黨 批政府令港人陷於痛苦. 《香港獨立媒體》. 2019-06-29 [2019-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5. ^ 5.0 5.1 「效益黨」劉康出書 歡迎畀美金. 《明報》. 2019-08-31 [2019-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4). 
  6. ^ Oxford University place for exiled Hong Kong activist. Oxford Mail. 14 October 2024 [14 October 2024]. 
  7. ^ 十七歲劉康出版新書思考時政哲學 紀錄黑獄見聞. 《本土新聞》. 2019-08-30 [2019-08-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8. ^ 8.0 8.1 劉康. 《輕論時政》. 香港: 劉康出版社. 2019年8月 [2019-09-10]. ISBN 978-988-7995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via Google Books
  9. ^ 輕論時政&蕭邦<雨滴>. 中央廣播電臺. 2019-10-12 [2019-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10. ^ 10.0 10.1 撐港獨中五生遭校方警告. 《蘋果日報》. 2017-11-24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8). 
  11. ^ 11.0 11.1 突襲示威學生遭校方警告 團體到校聲援 批校方政治打. 《香港01》. 2017-11-24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12. ^ 學生校外派港獨傳單 遭教局嚴厲譴責 親中團體踩場對罵. 《蘋果日報》. 2017-11-24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6). 
  13. ^ 撐港獨中五生一度被禁放學. 《蘋果日報》. 2017-11-25 [2018-09-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6). 
  14. ^ 14.0 14.1 劉康. 面對不義校方就要反抗. 香港獨立媒體網. 2018-11-28 [2019-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6). 
  15. ^ 與林鄭合照時展示港獨標語 中五生劉康涉藏有仿製槍械被捕. 香港01. 2018-04-14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15). 
  16. ^ 港獨劉康涉藏仿製槍 稱返學出街都攜帶. on.cc東網. 2018-08-07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17. ^ 「學生動源」前成員立會外藏氣槍罪成候判 梁頌恆:中學生帶「BB彈槍」竟被告仿製火器罪. 星島日報. 2018-08-22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18. ^ 青年立法會外藏氣槍罪成 判感化18個月. 明報. 2018-09-12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6). 
  19. ^ 「學生動源」劉康就定罪提上訴 質疑官加入盤問程度高.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2019-06-04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0. ^ 原審官「加入盤問」 藏氣槍少年撤定罪 高院指或致不公平審訊 劉康上訴得直. 明報. 2019-07-05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1. ^ 中學生管有仿製氣槍定罪上訴得直  判詞批原審裁決難言穩妥 獨媒報導. 香港獨立媒體網. 香港獨立媒體. 2019-07-04 [2020-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2. ^ 少年立會外藏氣槍案 高院拒絕律政司重審申請. 《明報》. 2019-08-28 [2019-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3. ^ 劉康涉藏氣槍上訴得直 律政司求重審 官指該槍玩具店有售拒受理. 《香港01》. 2019-08-28 [2019-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4. ^ 劉康管有 BB 彈槍獲撤罪 律政司申請重審遭高院拒絕. 《立場新聞》. 2019-08-28 [2019-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5. ^ 【國安法】「效益黨」主席劉康抵英尋政治庇護 稱預計遭迫害.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6. ^ 港區國安法|消息﹕羅冠聰等6名流亡海外人士 涉違國安法被通緝. 香港01. 2020-07-31 [202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27. ^ 鄭文傑及劉康寫信呼籲韓國外交部長暫停引渡協議. 香港獨立媒體. 2020-09-20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