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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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瀚(1425年—1505年),字約之,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劉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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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陝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蘇州府長洲縣官籍 |
字號 | 字約之 |
出生 | 永樂二十三年(1425年)三月二十三日 |
逝世 | 弘治十八年(1505年) |
配偶 | 吳氏 |
親屬 | 父 劉鉉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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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科進士。授大理寺評事。出爲雲南大理府知府。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任福建漳州府知府[1][註 1],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擢陝西按察司副使[2]。致仕歸,居家十七年,卒年八十一[3]。
家族
注釋
- ^ 《漳州府志》误作吴江人。
参考文献
- ^ 《漳州府志·卷之九》:劉瀚吳江人進士二十一年任廉介嚴毅禮士愛民建奎明樓及四齋號房。
-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七》:成化二十三年二月丁亥 升刑部郎中楊茂元、楊光溥、張撫,監察御史閻仲宇、徐舟、楊純,大理寺右寺正李遜,南京刑部郎中吳洪,南京監察御史孫需,江西按察司僉事莊恭,福建僉事楊峻,廣東僉事翁晏,山東僉事劉寅、劉璋,河南僉事董齡,雲南僉事劉福,陝西僉事翁遂,紹興府知府李延,雲南府知府陳揆,河間府知府顧佐,漳州府知府劉瀚,福州府知府陸珩俱為按察司副使。茂元,湖廣;光溥、璋,山西,光溥管屯田;撫、舟、需、齡、佐,四川,齡撫民;仲宇,山東;純、遜、福、遂、瀚、珩,狹西,純撫民;洪、揆,貴州;恭、晏、寅,本司;峻,浙江;延,廣西。
- ^ 清道光《蘇州府志·卷八十·宦迹》:劉瀚,字約之,長洲人,鉉子。天順丁丑進士,試政禮部,頒詔囗囗州,峻拒餽金,搢紳繪郤金圖賦詩頌之。授大理評事,嘗奉敕錄京畿江西重嶽,平反四百餘人。厯大理知府,鋤強抑暴,民甚安之。遷陝西副使,尋致仕。居鄉十七年,足不至公府。年八十一卒。同縣張翥,字汝振,亦丁丑進士。由工部主事厯南京刑部郎中,出知南昌府,理冤獄,發高安世豪毛姓縱火殺人罪,又折服中官之乘傳橫索者。厯河南參政,雲南按察使,致仕。參王鏊李東陽誌
- ^ 《天順元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官籍,治《易經》,年三十三歲中式天順元年丁丑科第二甲第十名進士。三月二十三日生,行二,曾祖劉德讓,教諭;祖劉仲輿,贈中書舍人;父劉鉉,詹事府少詹事;母陸氏(封安人);繼母白氏。嚴侍下,妻吳氏,兄澄,弟滸;泳;□;浩(教諭)。由國子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三十九名。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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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姜谅 |
福建漳州府知府 成化二十一年-成化二十三年 (1485年-1487年) |
繼任: 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