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應麟
包應麟(1518年—?),字子瑞,浙江台州府臨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包應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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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浙江台州府臨海縣民籍 |
字號 | 字子瑞 |
出生 | 正德十三年(1518年)八月初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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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第五十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庚戌科二甲第四名進士[1][2]。授工部主事,督漕河工程,出为太平府知府,嘉靖四十年(1561年)官廣東廣州府知府[3]。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四庫全書本《廣州通志·卷二十七》:包應麟浙江臨海人進士四十年任。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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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任有齡 |
明朝太平府知府 嘉靖三十五年-三十七年 |
繼任: 吴一儒 |
前任: 陶大有 |
廣東廣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年(1561年)上任 |
繼任: 莫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