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钊

北魏皇帝
(重定向自北魏幼主

元钊(526年—528年5月17日),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魏孝文帝元宏曾孙,临洮王元寶暉之子,北魏皇帝

元钊
統治528年4月2日-5月17日(45天)
出生526年
逝世528年5月17日(528歲—05—17)(1—2歲)
安葬
雙靈寺
年號
武泰:528年正月四月
谥号
庙号
政权北魏

魏孝明帝元诩厌恶灵太后的宠臣郑俨徐纥等人,因为受到灵太后的威逼,不能将他们赶走,就秘密的命令尔朱荣带领军队前往洛阳,希望以此胁迫灵太后。尔朱荣以高欢为先锋,抵达上党,魏孝明帝又下诏让尔朱荣停止进军。郑俨和徐纥担心祸事惹到身上,就阴谋与灵太后用毒酒谋害魏孝明帝。武泰元年二月癸丑(528年3月31日),魏孝明帝突然死去。二月甲寅(528年4月1日),灵太后立魏孝明帝之女元氏为皇帝,大赦。既而下诏称:“潘充华本来生的是女儿,已故临洮王元宝晖的世子元钊,是高祖的后裔,适合接受皇位。”二月乙卯(528年4月2日),元钊即位。元钊当年才虚龄三岁,灵太后希望长久的独揽大权,所以贪图元钊年幼而册立他为皇帝[1][2][3][4]

建义元年四月庚子(528年5月17日),尔朱荣派遣骑兵逮捕灵太后和元钊,送到河阴,灵太后对尔朱荣多方辩解自己的行为,尔朱荣拂袖起身,灵太后和元钊都被沉入黄河[5][6][7][8],灵太后的妹妹胡玄辉将灵太后和元钊的尸体收敛在双灵寺[9][10]

后世的皇帝们没有给元钊上庙号、谥号,也没有否认他的皇帝地位。后世修史的时候,也没有为他立本纪。《魏书》将他的死记载为“崩”,这是仅适用于皇帝、皇后去世的词。

参考资料

  1. ^ 《魏书·卷十三·列传第一》:郑俨虑祸,乃与太后计,因潘充华生女,太后诈以为男,便大赦改年。肃宗之崩,事出仓卒,时论咸言郑俨、徐纥之计。于是朝野愤叹。太后乃奉潘嫔女言太子即位。经数日,见人心已安,始言潘嫔本实生女,今宜更择嗣君。遂立临洮王子钊为主,年始三岁,天下愕然。
  2. ^ 《北史·卷十三·列传第一》:郑俨虑祸,乃与太后计,因潘嫔生女,妄言皇子,便大赦,改年为武泰元年,复阴行鸩毒。其年二月,明帝暴崩,乃奉潘嫔女,言太子即位。经数日,见人心已安,始言潘嫔本实生女,今宜更择嗣君,遂立临洮王子钊为主,年始二、三岁,天下愕然。
  3.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二》:魏肃宗亦恶俨、纥等,逼于太后,不能去。密诏荣举兵内向,欲以胁太后。荣以高欢为前锋,行至上党,帝复以私诏止之。俨、纥恐祸及己,阴与太后谋鸩帝。癸丑,帝暴殂。甲寅,太后立皇女为帝,大赦。既而下诏称:“潘充华本实生女,故临洮王宝晖世子钊,体自高祖,宜膺大宝。百官文武加二阶,宿卫加三阶。”乙卯,钊即位。钊始生三岁,太后欲久专政,故贪其幼而立之。
  4. ^ 《洛阳伽蓝记·卷一·城内》:武泰元年二月中帝崩,无子,立临洮王世子钊以绍大业,年三岁,太后贪秉朝政,故以立之。
  5. ^ 《魏书·卷十·帝纪第十》:庚子,车驾巡河,西至陶诸。荣以兵权在己,遂有异志,乃害灵太后及幼主,次害无上王劭、始平王子正,又害丞相高阳王雍、司空公元钦、仪同三司元恒芝、仪同三司东平王略、广平王悌、常山王巶、北平王超、任城王彝、赵郡王毓、中山王叔仁、齐郡王温,公卿已下二千馀人。
  6. ^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西至陶渚,荣以兵权在己,遂有异志,乃害灵太后及幼主,次害无上王劭、始平王子正,又害丞相、高阳王雍已下王公卿士二千人,列骑卫帝,迁于便幕。
  7.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二》:庚子,荣遣骑执太后及幼主,送至河阴。太后对荣多所陈说,荣拂衣而起,沉太后及幼主于河。
  8. ^ 《魏书·卷七十四·列传第六十二》:因纵兵乱害,王公卿士皆敛手就戮,死者千三百余人,皇弟、皇兄并亦见害,灵太后、少主其日暴崩。
  9. ^ 《魏书·卷十三·列传第一》:及武泰元年,尔朱荣称兵渡河,太后尽召肃宗六宫皆令入道,太后亦自落发。荣遣骑拘送太后及幼主于河阴。太后对荣多所陈说,荣拂衣而起。太后及幼主并沉于河。太后妹冯翊君收瘗于双灵佛寺。
  10. ^ 《北史·卷十三·列传第一》:及尔朱荣称兵度河,太后尽召明帝六宫,皆令入道,太后亦自落发。荣遣骑拘送太后及幼主于河阴。太后对荣多所陈说,荣拂衣而起。太后及幼主并沈于河。太后妹冯翊君收瘗于双灵寺。
前任:
魏孝明帝元诩

堂妹女帝元氏(未获后世普遍承认)

中國北魏皇帝
528
繼任:
堂祖叔孝莊帝元子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