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增德(1961年),山东莱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第一机械系内燃机专业。1994年,担任山东省经委人事处副处长。2000年,担任山东省经贸委投资与规划处处长。2002年,担任中共莱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担任莱芜市副市长。2011年,升任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2012年12月,因举报其滥用职权拘禁其情妇,并爆出为情妇写“离婚协议书”[1]。2013年3月,开除党籍、公职,移交司法处理。同年,被立案调查,因收受他人贿赂罪被批捕[2]

2014年7月17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3年1月至2012年10月,单增德收受24个单位或个人现金、银行卡、购物卡、贵重物品等财物,折合人民币计737万元,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3]

参考

  1. ^ 山东省纪委: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离婚承诺书情况属实. 网易. [201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4). 
  2. ^ 山东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被立案调查. 网易. [201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2). 
  3. ^ 山东一厅官获刑15年 曾经给情妇写离婚承诺书. 中国新闻网. 2014年7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