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行政区划

卢旺达全国划分为4个省(卢旺达语intara)和1个市,下设40个县市(akarere)、416个乡镇(umujyi)。2006年1月1日之前,该国则划分为12个省。后来政府为了解决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引起的问题,决定重组政区。其中首要原因是向地方下放权力,因为当局认为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是导致种族屠杀的主要因素;其次则是为了使各政区的族群更多元化,以减少族群之间的分化。

北部省 (卢旺达)东部省 (卢旺达)基加利西部省 (卢旺达)南部省 (卢旺达)

各省列表

自2006年1月1日起,卢旺达的各一级行政区如下:

旧省

 
2006年前卢旺达行政区划

2006年前的省份如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