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隸

(重定向自司隶

司隸西晉以後改稱司州,是中國古代地名,在各朝代為所處地域不盡相同,唐代以後廢除,成為歷史名詞。

歷代沿革

兩漢時期

西漢元封五年(前106年),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分天下為十三部,各置刺史,而京師長安和京畿七郡仍由中央直轄。至西漢末年,司隸校尉原本職責由監督朝內的大臣與皇親國戚,兼及京師長安和京畿七郡的官員,遂步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域。東漢時,司隸所部與西漢時期無異,為東漢十三州。其範圍約相當於今河北省南部、河南省北部、山西省南部及陝西省渭河平原

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受封魏公及九錫,並把全國合併為九州,司隸部分劃屬豫州、冀州及雍州[1]

魏晉十六國時期

黃初元年(220年)曹魏建國,定都於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東北),以原漢代司隸所領的河南、河東、河內、弘農4郡及冀州魏郡合置一州[2][3],仍名司隸,晉代魏後名稱不變。太康元年(280年)晉滅吳以後,全國分為十九個州部,司隸至此改稱司州[4]

三國時轄境略同於漢代司隸的三河地區。西晉時轄境相當於現今山西省石樓山霍山縣以南、沁水以西,河南省濮陽、衛輝、朱仙鎮以西、外方山以北及陝西省黃河華山以東,山東省冠縣莘縣河北省邢臺、任縣、雞澤、丘縣、館陶以南等地。永嘉以後淪沒於胡[5]

東晉十六國時期

晉元帝大興年間,司州僑治徐縣(今江蘇省泗洪縣南),此後或僑治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或僑治襄陽(今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永和十二年(356年)桓溫第二次北伐收復洛陽,還治洛陽,興寧三年(365年)為前燕所克[6]淝水之戰後又還治洛陽,隆安年間又沒於後秦。義熙十二年(416年)劉裕置司州於虎牢(今河南省滎陽市西北汜水鎮)。南朝景平元年(423年)沒於北魏[7]

司州刺史

永嘉五年(311年)汉国君主劉聰取司州洛陽後,改司州為荊州。石勒取洛陽後,復為司州[8]。另外,汉国在平阳建立司隶后赵冉魏前燕邺城建立司隶成漢成都建立司隶,后燕在中山建立司隶南燕广固建立司隶北燕龙城建立司隶夏国统万建立司隶南凉姑臧建立司隶

前秦君主苻健據有關中,定都長安,以雍州置司隸校尉[9]

南北朝以後

參考文獻

  1. ^ 《續漢志》卷28〈百官志五〉注引《獻帝起居注》:「建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并郡,復禹貢之九州。……省司隸校尉,以司隸部分屬豫州、冀州、雍州。」
  2. ^ 《晉書》卷14〈地理志上〉:「魏氏受禪,即都漢宮,司隸所部河南、河東、河內、弘農并冀州之平陽,合五郡,置司州。」;《元和郡縣圖志》卷5〈河南府〉:「魏文帝受禪,亦都洛陽,陳留王以司隸校尉所掌,置司州,領河南、河東、河內、弘農、平陽五郡。」
  3. ^ 孔祥軍據《宋書·州郡志二》「魏郡太守,漢高帝立。二漢屬冀州,魏、晉屬司隸」的記載,認為《晉書》和《元和志》中的「平陽」當作「魏郡」,曹魏初置司隸時,當是領河南、河東、河內、弘農、魏郡5郡。(《三國政區地理研究》第1頁司隸條,第14頁魏郡條)
  4. ^ 《晉書》卷14〈地理志上〉:「晉武帝太康元年,既平孫氏,凡增置郡國二十有三,省司隸置司州。」;《通典》卷171〈州郡一〉:「晉武帝太康元年平吳,分為十九州部:置司州,治洛陽。」;吳增僅《三國郡縣表附考證》:「今考司州之名魏時屢見,……魏時司隸但通稱司州,至太康元年始定耳。」(見《二十五史補編》第三冊,第9頁)
  5. ^ 見張正田,〈漢晉之際郡縣變動與地方統治關係──以司州為例(A.D. 189-300)〉,《中華人文社會學報》,2(新竹),2005.3,頁290-318。
  6. ^ 《晉書》卷8〈廢帝奕紀〉:「(興寧三年二月)丙子,慕容暐將慕容恪陷洛陽。」
  7. ^ 《宋書》卷36〈州郡志二〉:「司州刺史,漢之司隸校尉也。晉江左以來,淪沒戎寇,雖永和、太元王化暫及,太和、隆安還復湮陷。牧司之任,示舉大綱而已。縣邑戶口,不可具知。武帝北平關、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少帝景平初,司州復沒北虜。」
  8. ^ 《晉書》卷14〈地理志上〉:「永嘉之後,司州淪沒劉聰。聰以洛陽為荊州,及石勒,復以為司州。」
  9. ^ 《晉書》卷14〈地理志上〉:「苻健僭據關中,又都長安,是為前秦。於是乃於雍州置司隸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