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长道中华民国初期设置的

吉长道尹公署旧址

1914年6月由西南路道改置吉长道,治长春县(今吉林省长春市),属吉林省。辖境约当今吉林省舒兰市吉林市永吉县桦甸市靖宇县等市县以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德惠市三台镇段、九台段松花江以南,长春市长岭县农安县伊通县磐石市等市县以北地区。1929年初废。

参考文献

  • 《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
  •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