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景 (弘治進士)
吳景(1466年—1511年),字伯陽,直隸寧國府南陵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吳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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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直隸寧國府南陵縣 |
字號 | 字伯陽 |
出生 | 八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正德六年(1511年) |
配偶 | 娶徐氏 |
親屬 | (子)吴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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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應天府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一百十名,三甲第七十四名進士[1][2]。授浙江缙云县知县,正德元年(1506年)任江西安福县知县,历任台州府同知,四年十月升四川按察司僉事。正德六年(1511年),重慶人曹弼匪軍攻江津,時值御史俞緇行部,聽聞賊報,欲逃,士民強留不得,囑吳景及都指揮龐鳳防禦。城陷,吳景被俘身死。巡撫林俊上奏其事,詔贈吳景副使,賜祭葬,立祠於江津[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古今圖書集成·卷739》:按《明外史·忠義傳》:景,南陵人。弘治九年進士。正德中, 歷官四川僉事,守江津。初,重慶人曹弼為盜,亡命播州,復糾眾千人寇川南,謀與大盜藍廷瑞合。六年正月,進逼江津。時御史俞緇行部,至聞賊報,將遁,士民留之,不得。屬景及都指揮龐鳳禦之。鳳邀景俱走,景不可,率典史張俊迎擊,手殺三賊,矢被面。急收兵入保,而城已陷,大呼曰:寧殺我,無殺士民。賊強之跪,不屈,遂被害,俊亦死。巡撫林俊上其事,詔贈景副使,賜祭葬,立祠江津,世廕宣州衛百戶。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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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蕭杲 |
明朝安福县知县 正德元年任 |
繼任: 郭允正 曲阜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