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載鰲,字大車,號皜庵,一號竹公,福建晉江縣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授廣東澄海縣知縣,升浙江按察司經歷,歷官金華杭州湖州嚴州等府推官,升戶部主事,遷廣東羅定僉事[1]隆武帝即位,召用為侍講,和楊廷瑞拜祭天興、古田、水口及延津的山川神祇,晉侍讀學士福京失陷,吳載鰲隱居直到去世[2]

參考文獻

  1. ^ 清·李清馥《閩中理學淵源考·卷77·兵備吳竹公先生載鰲》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吳載鰲,字大車,晉江人。崇禎元年進士。授澄海知縣。海寇時至,為月城,多鑄火器,寇不敢窺。忤巡按,謫浙江按察經歷,遷金華推官,斷事精果,雪冤獄馬文紹等九十餘人。署杭、湖、嚴,多所平反。紹興衛軍旗扇亂,片言止之。陞戶部主事,榷淮安。山東告警,河阻塞,接濟軍實,拮倨勞瘁。擢羅定僉事副使,化條大行。紹宗即位,召侍講,與楊廷瑞祭天興、古田、水口及延津山川之神。晉侍讀學士。福京亡,隱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