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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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桂芳(1521年—1578年),字子实,别号自湖,更号潭石,江西南昌府新建縣杉林里人,軍籍。中國明朝官員。
吳桂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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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提督军务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新建縣 |
出生 | 正德辛巳九月初三日 |
逝世 | 万历六年 |
配偶 | 娶崔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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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二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二百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二十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丁继母潘淑人喪歸。服阕,补礼部主事,转祠祭司部中。出为扬州府知府,任满,迁山东临清兵备副使。未几,改山东督学,转广东参政、浙江按察使,三十八年五月升浙江右布政使,九月进左布政使,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任命刚下而丁父忧。四十一年十月以原职抚治郧阳,四十二年四月升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九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奉命征剿和平贼寇李文彪,四十五年九月入为南京兵部右侍郎,闰十月改兵部右侍郎,隆慶元年(1567年)十一月升左侍郎,二年正月以疾乞休,准回籍调理。
万历三年(1575年)十一月起复,以原官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地方,开草湾以通海口,筑高邮堤以蓄湖波,六年(1578年)正月升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提督军务,次月因病去世,享年58岁,赠太子少保。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吴桂芳在任扬州府知府期间,主持修筑了扬州新城。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五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王宗沐《赠太子少保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吴公桂芳行状》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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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韓一右 |
明朝扬州府知府 嘉靖年- |
繼任: 石茂華 |
前任: 王詢 |
福建巡撫 嘉靖年間上任 |
繼任: 劉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