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1951年1月),男,江西东乡人,中国知识产权法专家,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生平

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留校任教;1986年中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任澳门立法会议员法律顾问。1997年9月至2000年5月,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院长;2000年5月至2014年1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常委[1]。学术专长為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是中国著名的知识产权法专家。

著作

著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合著)等著作10部,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100余篇。

专著和论文曾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等。

参考文献

  1. ^ 历任领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2-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4). 
教育職務
前任:
郑承泉
中南政法学院院长
1997年9月-2000年5月
机构撤销
原因: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新頭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2000年5月-2014年1月
繼任:
杨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