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
生平
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留校任教;1986年中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任澳门立法会议员法律顾问。1997年9月至2000年5月,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院长;2000年5月至2014年1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常委[1]。学术专长為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是中国著名的知识产权法专家。
著作
著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合著)等著作10部,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100余篇。
专著和论文曾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等。
参考文献
教育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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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承泉 |
中南政法学院院长 1997年9月-2000年5月 |
机构撤销 原因: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新頭銜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2000年5月-2014年1月 |
繼任: 杨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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