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聪
周国聪(1974年—1989年6月6日)是一个於1989年6月6日六四事件後,在中国四川成都保和乡派出所中去世的青年。
周出身于成都农民家庭。据其母所述,周国聪于1989年初中毕业,6月在成都无缝钢管厂作临时工[1]。据中国异议网站“六四天网”介绍,6月6日,周国聪在成都天府广场示威活动中被捕,被关押在成都宁夏街监狱,因拒绝写悔过书,当天被殴打致死,尸体被当局匆匆火化[2]。
《亚洲周刊》报道,2006年,锦江区人民政府「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领导」,以“困难补助”的名义发给周国聪的母亲唐德英七万元人民币。“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认为“这可以看出,实际上体制内已经悄然开始了以『困难补助』方式,对『六四』受害者作出经济补偿,从而向平反昭雪迈进一大步。”[3]中国异议人士丁子霖则认为“困难补助与给予受害者赔偿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这件事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六四事件态度的转变[4]。同时《亚洲周刊》报道说丁子霖“對此表示歡迎,並希望迅速推廣到全中國,以拆除六四這顆超級政治炸彈。”[5]
外部連結
参考文献
- ^ 成都六四之后周国聪被打死情况. [2009-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22).
- ^ 六四英雄母亲从未闭嘴 从未放弃追究. [2007-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7-08).
- ^ 賠償六四死難者首例內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洲周刊
- ^ 丁子霖:关于“六四”死难者周国聪案的声明. [2007-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4).
- ^ 六四死難者家屬上訪七年中國首發七萬元賠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亚洲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