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稷
周思稷(1535年—1589年7月31日),字子相,號養初,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周思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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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麻城縣 |
出生 | 正月初八日 |
逝世 | 萬曆拾柒年陸月貳拾日 |
配偶 | 娶梅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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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湖廣鄉試第七十四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九十五名,三甲第二百三十二名進士[1][2]。授浙江临海县知县,历升吏部验封司署员外郎,萬曆四年(1576年)正月升山东右参议,六年正月升本省副使,九年二月升河南左参政,十二年六月降补广州左参议,推補分守川北道參議,於萬曆拾柒年陸月貳拾日在家染病身故[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急缺方面官員疏 題為急缺方面官員事。據四川布政使司呈,該本司查得,分守川北道久已缺官,近報推補叅議周思稷,係湖廣麻城縣人,差吏行催赴任間,隨據本役回司稟稱,本官於萬曆拾柒年陸月貳拾日在家染病身故等情。又准按察司牒呈,准分守川東帶管兵巡下川東道今陞任叅議來經濟關稱,據夔州府呈報,新任下川東道副使趙九思傳牌於萬曆拾柒年柒月初伍日到府,差吏書迎任間,隨據孔文茂等稟稱,各役跟隨趙副使,於本年陸月拾玖日行至河南開封府新鄭縣惠民舗,本官染疾身故等因,各呈報到臣。卷查先准吏部咨為缺官事,內開所屬司府等衙門遇有員缺,照例開奏等因遵行外,今據前因,該臣會同巡按四川監察御史傅議照,蜀省為西南奧區,監司官關係甚重。況川東地接土夷,川北山藏草竊,所賴以彈壓而消弭之者,全在監司。今俱乏人,地方可慮。伏乞勑下吏部,早為遴選,推補堪任官貳員,嚴限前來,到任管事,庶員缺不致久虛,而地方均有攸賴矣。緣係急缺方面官員事理,為此具本,謹具題知」。《司寇晉峯李公撫蜀奏議》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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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萬言策 |
明朝臨海縣知縣 1568年-1573年 |
繼任: 張治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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