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銓 (崇禎進士)

周銓(16世紀—1653年),簡臣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周銓

大明浙江上虞縣知縣
籍貫 南直隸鎮江府金壇縣
字號 字簡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清順治十年(永曆七年,1653年)
出身
  • 崇禎九年丙子科舉人
  • 崇禎十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周銓年輕時和弟周鍾齊名,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應天鄉試舉人[2],十年(1637年)聯捷丁丑科進士。授上虞縣知縣,有良樸名聲。當地有陳姓編修驕橫,連同三百多人赴告者,他大力懲治其僕人,權貴都被震撼,合謀陷害他,因此貶為代州判官

弘光年間,起為浙江蕭山縣知縣。曾和叔父周維持張明弼上奏疏救周鍾,後來致仕。清順治十年(永曆七年,1653年)受鄭成功反攻牽連,談笑而死[1][3]

著作

有《未焚集》、《史論》數十卷刊行。

家族

曾祖周臬;祖父周子德,贈河南布政使司右參政;父周召詩,贈上虞縣知縣。從兄弟周鑣,弟周鍾

参考资料

  1. ^ 1.0 1.1 光緒《金壇縣志·卷九·人物志》:周銓 字簡臣,少負雋才,與弟鍾齊名,天啟辛壬間年甫二十餘,所選時藝盛行於江左,二十載為諸名家冠。丙子舉於鄉,丁丑成進士,授上虞令,用古循吏法治之,易良樸直多有政聲。虞有陳編修頗驕橫,赴告者三百餘人,銓大創其僕,諸宦震慴,合謀陷之,謫代州判官。著述不倦,有《未焚集》、《史論》數十卷梓行。
  2. ^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崇禎九年 解元章曠……周銓 見進士……周子德 以子泰峙贈中憲大夫、河南布政司參政……周召詩 字第五,泰峙弟,邑庠生,以子銓贈文林郎、浙江上虞知縣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九十·列傳第六十六》:周鑣,字仲馭,金壇人。雲南布政使泰峙子,崇禎元年進士。……泰峙兄尚書應秋、弟御史維持,以黨附魏忠賢並列逆案,鑣深恥之。……(弘光時)維持與鍾弟銓、外孫張明弼奏言(救之)。……銓,字簡臣,崇禎十年進士。上虞、蕭山知縣,致仕。永曆七年,以義師事連,談笑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九十·列傳第六十六
  • 光緒《金壇縣志》·卷八·選舉志
  • 光緒《金壇縣志》·卷九·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吳士貞
明朝上虞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李拯
前任:
賈爾壽
明朝蕭山縣知縣
弘光年間
繼任:
陳瀛
清朝知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