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糧儲蓄存單

售糧儲蓄存單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準貨幣,存在期限很短。仅在1953年和1954年的秋季举办过两期,每期开办的服务时间为两个月,能使用的對象只限农村售粮户。面额分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月息从1分到1分5厘。

先后有两种称谓,分别是“农村优待储蓄存单”和“优待售粮储蓄存单”,虽然称谓略有差异,但功能完全一样。[1]

存在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實施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农民在售粮期间,政府部门对农民支付售粮款实行两种办法:一是由粮食部门办理“一次卖粮分期付款”,二是由供销社办理“存实业务”。兩種方法都不理想,物價不穩。

为了改变这种問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粮食供销部门发出通知,停办上述两种售粮业务,从1953年11月在农村开始实行第一期“优待售粮储蓄”的业务。1954年秋开办第二期农村优待储蓄,農民繳糧後拿到近似貨幣和國債券的售糧儲蓄存單,到期後換得錢和利息,但是效果依然不理想,1955年春停办。

参考文献

  1. ^ 中國百年貨幣史,p211 高年鋒,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