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麾勳章

中華民國第四等榮譽軍職勳章
(重定向自四等云麾勋章

雲麾勳章(英語:Order of Resplendent Banner),爲中華民國之軍職勳章,用以表彰在保衛國家作出貢獻、平定內亂、擁有顯著戰功的軍人[1]雲麾勳章於1935年6月15日正式開始頒發。
雲麾勳章共分9個等級,其等級低於宝鼎勳章,高於忠勇勳章[1]

雲麾勳章
雲麾勳章
国家/地区中華民國 编辑维基数据
颁发单位 中華民國
颁授资格軍人
設立時間1935年6月15日
优先顺序
上等寶鼎勳章
下等忠勇勳章
名称 级别 授予 勋略章(勳表) 颁行日期
雲麾勳章
1(特種大綬) 對國家建有勳績,或鎮懾內亂 1935年6月15日
2(大綬)
3(黃色大綬)[2]
4(特種領綬)
5(領綬)
6(特種襟綬附勳表)
7(襟綬附勳表)
8(特種襟綬)
9(襟綬)

受勋人物

先后获得多个等级勋章只列出其获得的最高等勋章

一等(特种大绶)

  中華民國人物[3]

其他国家人物

二等(大绶)

三等(無綬/黄色大綬)

其他國家人物

四等(特种领绶)

五等(领绶)

  •   趙狄 少將 遠征軍新一軍第38師113團團長
  •   李棟樑 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理事長
  •   曹智韜,海軍造船發展中心總工程師

六等(特种襟绶附勋表)

七等(襟绶附勋表)

八等(特种襟绶)

九等(襟绶)

  •   韓正宏,陸軍一等士官長、國防部參謀本部總士官督導長
  •   2454 李協仁 副連長

參見

參考資料

  1. ^ 1.0 1.1 軍職勳章. [201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02). 
  2. ^ 嗣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六月十五日改訂為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此等级為无綬,有表。民國六十九年(1980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施行細則,改為黄色大綬。
  3. ^ 劉臺平. 〈二十三(1934)年度服務成績優良獎案各部隊機關學校主管長官獎敍表〉. 《八年抗戰中的國共真相》. 台北: 風雲時代出版. 2015: 67. 
  4. ^ 國民政府令. 國民政府公報 (國民政府文官處). 1947-07-14, 第2876號: 5页 [2021-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5. ^ 國民政府令. 國民政府公報 (國民政府文官處). 1947-07-14, 第2876號: 5页 [2021-10-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6. ^ 6.0 6.1 航空自衛隊50年史編さん委員会 (编). 航空自衛隊五十年史 資料編. 防衛庁航空幕僚監部日语航空幕僚監部. 2006: 141. (日語)
  7. ^ https://www.facebook.com/TBSCTS. 國防部頒發勳章追贈尹清楓海軍少將. 華視新聞網. [2020-0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0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