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卫 (清朝)

(重定向自四等侍衛

侍卫满语ᡥᡳᠶᠠ穆麟德轉寫hiya),或以滿語直接音譯,是清朝的武職官名。

侍卫
存在時期1644-1912
解散1912
國家或地區大清
效忠於大清皇帝
種類武官
功能禁军
駐軍/總部北京紫禁城侍衛處
指挥官
著名指揮官载涛
十八世纪末的一名侍卫

侍衛由侍衛處(又稱領侍衛府)為管理機關,掌管宿衛皇宮、隨扈皇帝、導領引見大臣、稽查人員出入等事。[1][2]

侍衛以外,紫禁城各處、宮苑內外宿衛、隨扈之兵力由親軍營護軍營前锋營、三旗包衣前鋒營、三旗包衣護軍營、圓明園八旗內務府三旗護軍營承擔。[3][4]

侍衛是八旗功臣勳貴、外戚後代等得以於二品至四品間快速升轉的捷徑,侍衛體系為皇帝側近,如辦事獲皇帝注意賞識,便有機會快速升遷或對品補放在京高級文武職官、外省封疆大吏、西北駐劄大臣,或於戰時出征、統兵領隊。

侍衛皆屬上三旗籍(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如由下五旗及漢人(民人)出身者,須暫時附籍於上三旗,占上三旗侍衛員額。

職級員額

一、二、三等及藍翎侍衛共570人。

隨印協理事務侍衛班領

協理事務侍衛班領,又稱續辦事章京,正三品,12人。

侍衛班領

侍衛班領,或稱侍衛領班,正四品,12人;署班領(副班領)24人。

侍衛什長

侍衛什長,79人,其中宗室9人,都自侍衛內揀選引見兼授。

一等侍衛

一等侍衛,又稱頭等侍衛[5],正三品。60人,每旗各20人;另宗室缺一等9人,每旗各3人。[6]

一等侍衛缺出,於二等侍衛內揀選補放。[7]

二等侍衛

二等侍衛,正四品。150人,每旗各50人;另宗室缺二等18人,每旗各6人。[6]

三等侍衛

三等侍衛,正五品。270人,每旗各90人;另宗室缺三等63人。旗各21人。[6]

藍翎侍衛

藍翎侍衛,正六品,90人,每旗各30人。[6]

四等侍衛

四等侍衛,從五品,無員限。[6]

御前侍衛

御前侍衛,由各品級侍衛中「貴戚或異材」之勳戚、宗室等滿洲旗人揀選,在內廷(乾清門神武門)近御行走,由御前大臣統轄,與乾清門侍衛合稱「內班侍衛」。[5][6]

乾清門侍衛

乾清門侍衛,由各品級侍衛揀選,在內廷的乾清門輪值,「在乾清門行走」,由御前大臣統轄,與御前侍衛合稱「內班侍衛」。[5][6]

大門侍衛

大門侍衛,由各品級侍衛揀選,在外廷的太和門輪值,「在太和門行走」,由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統轄,又稱「外班侍衛」。[5][6]

漢侍衛

雍正五年(1727年)始制定漢侍衛制。漢侍衛主要由武進士授職,不定額:狀元授一等侍衛,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二甲授三等侍衛,三甲授藍翎侍衛。漢侍衛得選充外班侍衛,不得入內廷,僅嘉慶朝楊芳特授御前侍衛。

兼充職

侍衛人員內並隸屬於尚虞備用處36人,善撲營鑾儀衛無常額,內務府上駟院24人,養鷹狗處9人,武備院御茶膳房無常額,都由侍衛處撥用兼充辦事。[1][2]

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外蒙古)、伊犁將軍轄區(新疆)各處駐劄大臣,亦多由皇帝於親信侍衛簡放差派,以侍衛原官兼充。

卡倫侍衛

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外蒙古)、伊犁將軍轄區(新疆)各處卡倫,設卡倫侍衛,由侍衛處各等侍衛受挑選差遣戍守,各以原職品秩兼充,任期三年,因遙遠勞苦,按例皆有賞賜。任滿後該處主管之駐防將軍、駐劄大臣得酌予保舉。[8]

另有部分領催委署前鋒校賞給七品或六品頂戴在卡倫侍衛上行走者無定額。[9]

知名侍衛出身者

参见

参考文献

引用

  1. ^ 1.0 1.1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第385頁。
  2. ^ 2.0 2.1 清史稿》,卷117,志九十二,職官四,武職。
  3. ^ Rawski 1998,第82頁.
  4. ^ Elliott 2001,第81頁.
  5. ^ 5.0 5.1 5.2 5.3 陳章,〈清代侍衛等級新探〉,載《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第63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學,2016年7月),頁123至148。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欽定皇朝通典》卷三十一,職官九,領侍衛內大臣。
  7. ^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二。
  8.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藏《軍機處檔摺件》第166103號,花翎副都統科布多辦事大臣錫恒〈奏為卡倫侍衛三年期滿請給獎由〉。
  9. ^ 欽定皇朝通典》卷三十七,職官十五,新疆各官。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