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9年会议
(重定向自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29年3月15日至28日在南京召开,代表406人,正式代表247人,代表全国63万党员,大会主席团9人,蒋中正、胡汉民、谭延闿、孙科、朱家骅、古应芬、陈果夫、陈耀垣、于右任(未出席)九人。会上蒋中正作党务报告,谭延闿作政治报告,何应钦作军事报告,陈果夫作监察工作报告。
反对阶级斗争理论
会议反对中共的阶级斗争理论,强调国民党不分阶级,代表全民。会议通过《党政决议案》,称:“过去数年间本党一切理论法令规章,为共产反动思想所撬杂,以致党内在思想上失却统一之意志,在法令上缺乏一贯之系统,在实际行动上减少团结的力量,在国家建设上尚无共信共守的根本大法之原则与标准。此实党政上最大的缺点。”会议说北伐革命对象为军阀、共产党与帝国主义,指责苏联为“赤色帝国主义”。
结束军政施行训政
会议正式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确定总理主要遗教——《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为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根本大法”。
人事变动
- 开除国民党二大中执委员、中监委员与候补中执委员、候补中监委员中的中国共产党人国民党籍。
- 开除或停止邓演达、彭泽民、徐谦、陈其瑗、路友于等人的国民党籍。
- 恢复西山派林森、张继、谢持、邹鲁、居正、石瑛、覃振、石青阳、茅祖权、沈定一的国民党籍。
- 开除陈公博、甘乃光的国民党籍,开除顾孟余三年党籍,给汪兆铭以书面警告。
- 开除李宗仁、白崇禧、李济深的国民党籍,会议期间决定讨伐桂系。
- 选出中央执行委员36人:蒋介石、谭延闿、戴季陶、何应钦、胡汉民、孙科、阎锡山、陈果夫、陈铭枢、叶楚伧、朱培德、冯玉祥、吴铁城、于右任、宋庆龄、宋子文、汪精卫、伍朝枢、何成浚、李文范、王柏龄、邵元冲、朱家骅、张群、刘峙、杨树庄、方振武、赵戴文、周启刚、陈立夫、刘纪文、陈肇英、刘庐隐、丁惟汾、曾养甫、方觉慧等。
- 选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4人:王伯群、丁超五、王正廷、陈耀垣、张贞、赵丕廉、孔祥熙、刘文岛、鲁涤平、张道藩、缪斌、经享颐、余井塘、薛笃弼、桂崇基、焦易堂、马超俊、黄实、陈策、鹿钟麟、陈济棠、程天放、苗培成、克兴额等。
- 选出中央监察委员12人:吴稚晖、张静江、古应芬、林森、蔡元培、王宠惠、李煜瀛、邵力子、邓泽如、萧佛成、张继、恩克巴图等。
- 选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8人:褚民宜、陈布雷、商震、陈嘉佑、李烈钧、林云陔、刘守中、邓青阳等。
三届一中全会
1929年3月28日至4月8日,在南京召开三届一中全会,推选蒋介石、胡汉民、谭延闿、孙科、戴季陶、于右任、丁惟汾、陈果夫、叶楚伧等九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蒋介石为组织部长,叶楚伧为宣传部长,戴季陶为训练部长,陈立夫为秘书长,组成中央党部。会议中通过《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其中规定增设中央统计处。
评价
参考文献
- ^ 郭廷以:《近代中国史纲》
- 李松林、齐福麟、许小军等编:《中国国民党大事记》,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