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中華民國行政院的三級獨立機關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簡稱運安會,係中華民國政府專責調查航空海運鐵路公路運輸建築安全事件之最高主管機關,行政位階相當於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國家運安會負責交通運輸安全意外事故調查,事故獎懲處分申誡則另由交通部、以及海洋委員會負責,若本人請願、陳情、訴願案件與當事人相符屬實給予獎勵金,當事人隨同被告、被害、受害、加害與假釋人列席說明可選擇提告與否。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Taiwan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
所屬部門行政院
員額93人[1]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2.53億元(111年度)[2]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
主要官員
主任委員林信得
副主任委員葉名山
執行長林沛達
主任秘書姚辰安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
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6組[註 1]
4室[註 2]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5日(26年172天)
前身機關中華民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聯絡信息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
電話+886 2 8912-7388
網站www.ttsb.gov.tw

歷史沿革

  • 1998年2月,發生中華航空676號班機空難後,國內未有獨立的航空安全專責機構,為避免無謂政治干擾[3],遂決議成立專責中華民國境內所有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之認定、調查及原因鑑定;3月23日行政院發布《航空器飛航安全委員會組織規程》,5月25日成立「航空器飛航安全委員會[3]
  • 2001年5月23日,依行政院發布之《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組織規程》,航空器飛航安全委員會改名為「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接手以往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掌管的飛航安全方面業務。[4][5][6]
  • 2004年6月2日,總統令,制定公布《飛航事故調查法》,賦予飛安會組織及獨立作業之法源。
  • 2011年11月14日,總統令,制定公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
  • 2012年5月20日,飛安會改制更名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6月5日正式掛牌運作。[7]
  • 2016年,行政院會議決議將飛安會擴大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8]
  • 2017年1月3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將《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運輸事故調查法》等相關法律草案合併送至行政院。
  • 2018年10月21日,發生2018年普悠瑪號列車出軌事故後,時任行政院院長賴清德要求加速修法。[9][10][11]11月15日,行政院會議通過將《飛航事故調查法》改為《運輸事故調查法》,與《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改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合併送立法院審議;未來調查範圍將擴大為公路與軌道事故傷亡達15人以上、水路與航空1人死亡或運輸器受損,即啟動調查。[12][13]
  • 2019年4月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及《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正案[14]。8月1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改制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簡稱運安會[15],於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15樓舉行揭牌典禮[16];2020年2月21日公告重大鐵道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17]

歷任主委

航空器飛航安全委員會時期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1 翁政義 1998年5月25日 2000年5月19日
代理 王石生 2000年5月20日 2000年8月23日
2 劉維琪 2000年8月24日 2001年5月22日
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時期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1 劉維琪 2001年5月23日 2003年5月23日
2 戎凱 2003年5月24日 2005年3月30日
代理 翁政義 2005年4月1日 2005年8月11日
3 吳靜雄 2005年8月12日 2010年5月24日
4 張有恆 2010年5月25日 2012年5月19日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時期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1 張有恆 2012年5月20日 2015年7月31日
2 沈啟 2015年8月19日 2015年10月22日
代理 劉佩玲 2015年10月23日 2015年12月28日
3 黃煌煇 2015年12月29日 2018年4月27日
代理 紀佳芬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7月3日
4 楊宏智 2018年7月4日 2019年7月31日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時期
任別 姓名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1 楊宏智 2019年8月1日 2023年2月11日
代理 許悅玲 2023年2月12日 2023年5月30日
2 林信得 2023年5月31日 現任

組織

運安會置委員9至11人,其中1人為主委,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1人為副主委,比照簡任第13職等;其餘專任委員3人,比照簡任第12職等;兼任委員4至6人。正、副主委及專任委員由行政院長任命,其餘委員由行政院長就有關機關人員或學者、專家分別聘(派)兼之,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

委員9-11人(任期4年得連任)
  • 主任委員(簡任第14職等)
    • 副主任委員(簡任第13職等)
      • 專任委員3人(簡任第12職等)
      • 兼任委員4-6人
        • 主任秘書(簡任第11職等)
業務和內部單位
  • 運輸安全組
  • 運輸工程組
  • 航空調查組
  • 鐵道調查組
  • 公路調查組
  • 水路調查組
  • 人事室
  • 秘書室
  • 政風室
  • 主計室

現任委員

  • 陳天賜
  • 李延年
  • 張文環
  • 紀佳芬
  • 鍾志成
  • 吳昆峯
  • 阮祥運
  • 鄧巧羚


註:粗體為專任

相關條目

註釋

  1. ^ 運輸工程組、運輸安全組
  2. ^ 人事室、秘書室

参考資料

  1.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中華民國111年度工作報告 (PDF).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1 [2023-02-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15). 
  2.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2021-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2). 
  3. ^ 3.0 3.1 張沛森. 華航大園空難黑盒子 檢察官親送澳洲判讀. 桃園: 台灣蘋果日報. 2015-02-05 [2019-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04) (中文). (繁體中文)
  4. ^ 飛安會成立一週年新聞稿. [2019-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1-13). 
  5. ^ 飛安會 - 91年鑑. [2019-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06). 
  6. ^ 立法院法律系統 - 法條沿革 - 民用航空法. [2019-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11). 
  7.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揭牌暨佈達典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飛安會,2012(繁體中文)
  8. ^ 運安會遲不成立 立委批:官僚本位主義的抵抗. 聯合新聞網. 2018-10-22 [2018-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3) (中文(臺灣)). 
  9. ^ 普悠瑪事故後痛定思痛 賴揆承諾「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月送案.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10-23 [2018-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4) (中文(臺灣)). 
  10. ^ 賴清德宣示:成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 全面監督陸海空運輸. 蘋果日報. 2018-10-23 [2018-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5) (中文(臺灣)). 
  11. ^ 賴揆宣示 成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 Yahoo奇摩新聞. 2018-10-23 [2018-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4) (中文(臺灣)). 
  12. ^ 飛安會轉型運安會 最快2年全面啟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聯合報,2018-11-16
  13. ^ 陸海空都管 「運安會」擬明年成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聯合報,2018-11-8
  14. ^ 關鍵評論網. 等了14年,全台第一個獨立調查陸海空事故的「運安會」年底成立.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15.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8年8月1日成立.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019-08-01 [2019-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鑑於107年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6432號車次發生重大行車事故,為強化我國運輸安全調查機制,行政院以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為基礎,納入鐵道、水路、公路等運輸事故調查,將機關改制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為其所屬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 
  16. ^ 新聞稿.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輸安全 人民安心」揭牌典禮.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2019-08-01 [2023-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1). 
  17. ^ 法規名稱:重大鐵道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4-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22).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