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有關公共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
(重定向自國民政府衛生部

衛生福利部(簡稱衛福部)是中華民國有關公共衛生醫療社會福利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同時監督各縣市地方政府衛生局(處)與社會局(處)。其前身為1971年成立的行政院衛生署,2013年升格改制為並改為現名。

衛生福利部
(國家語言部名列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衛生福利部部徽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行政院
員額1萬2,000餘人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1,616億元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
衛生福利部部組織法
主要官員
部長邱泰源[1]
政務次長林靜儀[2]
呂建德[3]
常務次長周志浩[4]
主任秘書劉玉娟[5]
任命者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8司、6處
附屬機關5署、1研究所、29醫療機構、13社福機構
任務編組1組、5會、1訓練中心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8年4月
前身機關行政院衛生署
聯絡信息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大樓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電話+886 2 8590-6666
網站www.mohw.gov.tw

歷史

中華民國歷史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曾多次調整,計設衛生勤務部、衛生部(二次)、內政部衛生署(三次)、內政部衛生司(二次)、行政院衛生署(三次)。自1987年起,從《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調整提案,到最後定名為止,曾出現過「衛生福利部」、「厚生部」、「社會福利暨衛生部」、「社會福利暨勞動部」等名稱構想。[6]最後在2013年7月,正式以原行政院衛生署為基礎,整合公共衛生醫療、社會福利等兩大社會民生事務,設置「衛生福利部」。

1928年4月,國民政府內政部成立「衛生司」。司長陳方之

1928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發布設立衛生部的命令。1928年11月,内政部衛生司升格為「衛生部」。[7]頒布了《醫師暫行條例》、《藥師暫行條例》、《護士暫行條例》、《助產士暫行條例》等法令。1928年12月26日召開第一屆全國衛生行政會議。

1932年2月,衛生部併入內政部,成為「內政部衛生署」。劉瑞恒禁煙委員會委員長兼内政部衛生署署長。但《内政部衛生署組織法》在立法院審議了3年,直至1934年4月才由國民政府公布。[8]

1936年11月,升格為行政院直屬機關,成為「行政院衛生署」。

1938年4月,再次改組為「內政部衛生署」。

1940年4月,再次改組為「行政院衛生署」。[9]

1947年5月,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衛生署再次改組為「衛生部」。[10]

1949年5月,改為「內政部衛生署」。署長王祖祥。8月,再縮編成為「內政部衛生司」。

1971年3月17日,改組為「行政院衛生署」。

1995年元旦,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即將實施,中央健康保險局(今中央健康保險署)成立。

1999年7月1日,因應精省措施,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改為「行政院衛生署中部辦公室」;原衛生處所轄的36家省立醫院及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與婦幼衛生研究所,亦改為衛生署附屬機關。

2001年7月12日,整合保健處、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及婦幼衛生研究所,成立國民健康局(今國民健康署);重建結核病防治體系,原「慢性病防治局」改制為「胸腔病院」。

2004年7月,醫政處更名為醫事處(今醫事司),中部辦公室改組為醫院管理委員會(今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增設護理及健康照護處(今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國際合作處(今國際合作組)。

2010年元旦,食品藥物管理局(今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後,原食品衛生處、藥政處改編入該局下的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

2013年5月31日,依照政府組織再造規劃,立法院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和相關組織法,[11]並於同年6月19日公告施行。[12]


2013年7月23日,改組升格為「衛生福利部」,[13]成為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第二個新組成的部,本部仍位於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原內政部社會司的社福業務移置衛生福利部成立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保護服務司、社會保險司,內政部兒童局與教育部的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亦改隸衛生福利部,分別改制為社會及家庭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2013年12月30日,位於臺北車站3樓的統計處、全民健康保險會、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護理及健康照護司以及位於本部3樓的社會保險司,先行搬至衛生福利大樓(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2014年6月3日,衛生福利部位於塔城街辦公區、大坪林辦公區、雙城街辦公區的部本部機關(除護健司、醫管會及衛福人訓中心另於臺灣中部設有辦公區或本部)均搬至衛生福利大樓。

2017年4月12日,成立少子化辦公室,目標將目前的生育率1.1人提升至1.6~2.1人。[14]

2017年11月24日,啟用1966長照服務專線。[15]

2020年1月20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疾管署宣布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面防範肺炎疫情。[16]

2022年5月4日,組織調整將心理及口腔健康司改制分成心理健康司、口腔健康司。

歷任首長

內政部衛生司 司長(第1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陳方之
(1884–1969)
1928年4月3日 1928年11月1日
衛生部 部長(第1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薛篤弼
(1892–1973)
1928年10月24日 1929年11月4日 後由劉瑞恆代理
內政部衛生署 署長(第1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劉瑞恆
(1891–1961)
1930年12月15日 1936年12月12日
行政院衛生署 署長(第1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劉瑞恆 1936年12月12日 1937年1月18日
衛生勤務部 部長(第2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1937年8月 1938年1月
內政部衛生署署長(第2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顏福慶
(1882–1970)
1938年8月17日 1940年4月24日
2 金寶善
(1893–1984)
1940年6月20日
行政院衛生署 署長(第2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金寶善 1940年4月 1947年4月23日
衛生部 部長(第3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周詒春
(1883–1958)
1947年4月23日 1948年12月22日
2 林可勝
(1897–1969)
1948年12月22日 1949年1月18日 國防醫學院院長兼任
後由朱章賡代理
3 金寶善 未到任
內政部衛生署 署長(第3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朱章賡
(1900–1978)
1949年1月13日 1949年3月21日 代理
副署長王祖祥出任
內政部衛生司 司長(第2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王祖祥 1950年4月28日 1955年10月27日
2 郭松根
(1903–1982)
1955年10月27日 1958年1月28日
3 吳靜
(1905–?)
1958年1月28日 1958年9月16日 後由李之琳代理
4 張智康 1960年6月2日 1971年3月17日
行政院衛生署 署長(第3次)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顏春輝
(1907–2001)
無黨籍 1971年3月17日 1974年6月25日 醫學博士
2 王金茂
(1913–2002)
1974年6月25日 1981年5月9日 公共衛生學者出身
3 許子秋
(1920–1988)
1981年5月9日 1986年1月14日 公共衛生學者出身
4 施純仁
(1923–2017)
1986年1月14日 1990年6月2日 醫師體系
5 張博雅
(1942–)
  無黨團結聯盟 1990年6月2日 1997年9月1日 醫師體系
6 詹啟賢
(1948–)
  中國國民黨 1997年9月1日 2000年5月20日 醫師體系
7 李明亮
(1936–)
無黨籍 2000年5月20日 2002年9月1日 醫師體系
離任後由政務副署長涂醒哲代理
8 涂醒哲
(1951–)
  民主進步黨 2002年12月31日 2003年5月18日 醫師體系
代理署長真除
9 陳建仁
(1951–)
無黨籍 2003年5月18日 2005年2月1日 公共衛生學者出身
離任後由政務副署長王秀紅(台灣護理學會出身)代理
10 侯勝茂
(1950–)
2005年2月17日 2008年5月20日 醫師體系
11 林芳郁
(1950–)
  中國國民黨 2008年5月20日 2008年9月25日 醫師體系
離任後由政務副署長宋晏仁代理
12 葉金川
(1950–)
2008年9月26日 2009年8月6日 衛生公務人員體系
13 楊志良
(1946–)
2009年8月6日 2011年2月9日 公共衛生學者出身
14 邱文達
(1950–)
無黨籍 2011年2月9日 2013年7月22日 醫師體系
衛生福利部 部長
任別 姓名 政黨 就職時間 卸任時間 備註
1 邱文達 無黨籍 2013年7月23日 2014年10月3日 醫師體系
代理 林奏延
(1948–)
2014年10月3日 2014年10月21日 醫師體系
衛福部政務次長代理
2 蔣丙煌
(1952–)
2014年10月22日 2016年5月19日 學術界體系
部史首位食品科學學者出身的部長
3 林奏延 2016年5月20日 2017年2月7日 醫師體系
4 陳時中[17]
(1952–)
  民主進步黨 2017年2月8日 2022年7月17日 牙醫師體系
曾任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部史首位牙醫師出身的部長[18]
5 薛瑞元
(1955—)
2022年7月18日 2024年5月20日 醫師體系
部史首位擁有醫師、律師雙執照的部長[19]
6 邱泰源
(1956—)
2024年5月20日 現任 醫師體系
曾任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教授

組織

  • 衛生福利部部長特任政務職文官)
    • 政務次長(兩名,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 常務次長(一名,簡任第十四職等或師(一)級)
      • 主任秘書(一名,簡任第十二職等)
      • 參事(八名,簡任第十二職等)
      • 技監(五名,簡任第十二職等或師(一)級)
      • 司長(十名,簡任第十二職等或師(一)級)
      • 處長(兩名,簡任第十二職等)
      • 副司長(十名,簡任第十一職等或師(一)級)
      • 副處長(兩名,簡任第十一職等)
      • 專門委員(十六名,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 高級分析師(一名,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 科長(五十九名,薦任第九職等)
        • 秘書(十四名,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 技正(五十五名,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 視察(三十六名,薦任第八至第九職等)
        • 分析師(八名,薦任第七至第九職等)
        • 專員(七十六名,薦任第七至第九職等)
        • 設計師(十名,薦任第六至第八職等)
        • 技士(七十八名,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科員(一二五名,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技佐(十四名,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助理設計師(四名,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助理員(二十二名,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辦事員(六名,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書記(六名,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內部單位

所屬機關(構)

三級機關

三級機構

四級機構

醫療機構(由醫管會管理)
社會福利機構(由社家署代管)
  • 老人之家:北區老人養護中心、中區老人養護中心、彰化老人養護中心、南區老人養護中心、東區老人養護中心、澎湖老人養護中心
  • 少年之家
  • 兒童之家:北區兒童之家、中區兒童之家、南區兒童之家
  • 教養院:南投啟智教養院、雲林教養院、臺南教養院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

[23]

爭議

兒少性剝削內容的認定標準

2024年2月,發生iWIN要求部分網路平台下架兒少性剝削內容的事件,面對輿論爭議,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表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沒有排除虛擬創作,例如角色穿著學生制服或形體發育狀況明顯未滿18歲,就可以判斷是兒少,若圖畫或影像又與性有關就適用法律規範。[24]張秀鴛的言論引發動漫迷不滿,不滿民眾於2月5日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表提議「二次元創作(虛擬產物、圖畫)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提出五項訴求:

  1. 相關單位應提供二次元創作與真實兒少受害之相關性數據與社會調查結果
  2. 2024三月底條例標準討論會應該舉辦公開說明會,官方邀請與會名單與二次元創作相關的利害關係人數量應達50%,且和政府方主管機關、民間團體之間不得有相關利益關係
  3. 判斷標準應考量二次元創作相關產業與創作特性
  4. 安排公正客觀的單位主導此條例之修訂,開設公開直播供民眾參與
  5.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所述兒童及少年之定義範圍應該要更具體定義

提案開放附議後一天內就達到5000人附議門檻。2月17日衛福部也在參與平台上做出初步回應,表示一定會在法定兩個月內作出正式回應[25]。唯張秀鴛表示,依法規及慣例,專家政府機關代表人數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剩下二分之一包含兒少團體代表、專家學者、法律專家,產業代表人數不可能達到二分之一;討論過程是否直播,也需取得與會者同意;虛擬性影像早已被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禁止,既然沒有開放販售就不可能統計相關數據;至於動漫產業發展的主管機關並非衛福部,而是數位發展部[26]

2024年3月21日衛生福利部會議結束之後,衛福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與會各方做出了「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並重」、「法律規範有其必要」、「認定標準應更具體」、「自律先行再由主管機關認定」等四項結論[27]。然而與會的「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PTT C Chat版務皆聲明沒有達成任何結論,不會對衛生福利部的說法背書,立委蔡易餘也在Facebook發文表示對衛福部的聲明感到遺憾[28]

2024年4月11日,立委蔡易餘黃捷沈伯洋與衛福部達成共識,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之色情圖畫、AI生成之擬真色情圖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理,動漫創作回歸《刑法》第235條處理,衛福部未來會給出正式函釋[29][30]

参考資料

  1. ^ 邱泰源部長.衛生福利部.2024-06-11
  2. ^ 林靜儀政務次長.衛生福利部.2024-06-11
  3. ^ 呂建德政務次長.衛生福利部.113-06-11
  4. ^ 周志浩常務次長.衛生福利部.2024-06-11
  5. ^ 劉玉娟主任秘書.衛生福利部.2024-08-15
  6. ^ 從「衛生福利部」到「衛生及社會安全部」:行政院研修社會福利行政組織的回顧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孫健忠,社區發展季刊113期,2006年3月
  7. ^ 1928年10月,特任内政部原部長薛篤弼為衛生部部長。内政部原秘書長許世璇調任為衛生部秘書長。内政部民政司司長胡毓威調升衛生部政務次長,劉瑞恒任常務次長。内設:總務司(楊天受)、醫政司(嚴智鐘)、防疫司(蔡鸿)、保健司(金寶善)、統計司(金誦盤)、技監室(陳方之)、参事室(孟廣澎)。後增設海港检疫处(伍连德)。直属单位包括设在北平的中央防疫处、南京黄埔路的中央医院、上海海港檢疫所、上海虬江路的中央衛生試驗所
  8. ^ 1934年4月,衛生署内設總務科(金泰)、醫政科、保健科,周文達任醫政科兼保健科科長。
  9. ^ 1940年4月行政院衛生署内设:中醫委員會(陳郁)、秘書室(許世璇)、總務處(許世璇 兼)、醫政處(湯蠡舟)、防疫處(容起榮)、保健處(嚴鏡清)、技術室(許世瑾)、人事處(戴芳淵)、會計處(龔樹森)、統計室(王士奇)、中央衛生實驗院、西北衛生專員辦事處(龍毓瑩)、西北防疫處楊守绅 / 楊永年)、蒙綏防疫處齊長慶 / 桑沛恩)、設在蘭州的西北醫院(張查理
  10. ^ 1947年衛生部部長周貽春,政務次長金寶善,常務次長嚴慎予
  11. ^ 立法院三讀/設立衛生福利部 納入社福業務. 今日新聞網. 2013-05-31 [2013-1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9). 
  12. ^ 《總統府公報》第7091號 (PDF).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13-05-31 [2013-10-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2-02). 
  13. ^ 龍瑞雲. 衛生福利部 23日掛牌. 中央社. 2013-07-21 [2013-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3). 
  14. ^ 羅真. 刺激生育率!衛福部成立「少子化辦公室」. 聯合報. 2017-04-12 [2017-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3). 
  15. ^ 1966長照服務專線開通記者會. 衛福部長照專區. 2018-01-24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2). 
  16. ^ 疾管署宣布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全面防範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確保我國防疫安全. 衛生福利部. 2020-01-20 [2020-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17. ^ 張瀞文. 新衛福部長陳時中「鎮」得住「社福派」?. 信傳媒. 2017-02-08 [2020-03-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7) (中文(臺灣)). 
  18. ^ 《國衛院podcast》人物專訪陳時中部長 開業牙醫師成為衛福部部長 角色轉變的心路歷程. 國家衛生研究院全球資訊網. 2022-03-03 [202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6). 
  19. ^ 薛瑞元接衛福部長擁醫師、律師雙身分成亮點. 中央社. 2022-07-15 [2022-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5). 
  20. ^ 社會保險司組織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首頁.2018-08-30
  21. ^ 組織架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首頁.2018-06-08
  22. ^ 22.0 22.1 組織架構.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首頁.2022-06-30
  23. ^ 行政組織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衛生福利部.2023-12-06
  24. ^ 曾以寧. 下架兒少性剝削疑慮圖 衛福部:保護不限真人圖像. 中央社. 2024-02-01 [2024-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7) (中文(繁體)). 
  25. ^ 語. 二次元創作(虛擬產物、圖畫)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2024-02-05 [2024-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3) (中文(繁體)). 
  26. ^ 林琮恩. iWin下架兒少性影像網炸鍋 5大訴求單周萬人連署...衛福部回應了. 聯合新聞網. 2024-02-17 [2024-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0) (中文(臺灣)). 
  27. ^ 二次元創作自由與兒少權益並重 衛福部將調整現行處理流程. 衛生福利部. 保護服務司. 2024-03-21 [2024-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6). 
  28. ^ 蓋子™. 衛福部對「iWin管制爭議」召開閉門會議,與會組織代表、立委齊發聲明拒為會議結果背書. 遊戲基地. 2024-03-21 [2024-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27). 
  29. ^ 曾子軒. iWIN審查事件落幕!排除動漫,真人「N號房」才要管. 遠見. 2024-04-12 [2024-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8). 
  30. ^ 沈佩瑤. 二次元兒少性影像爭議 創作若不涉性暴力性虐待等不罰. 中央社. 2024-04-11 [2024-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