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上,不等是表明两个对象的大小或者顺序的二元关系,与相等相对。不等关系主要有四种:
上述两个属于严格不等。
将两个表达式用不等符号连起来,就构成了不等式。
若不等关系对变量的所有元素都成立,则称其为“绝对的”或“无条件的”。若不等关系只对变量的部分取值成立,而对另一部分将改变方向或失效,则称为条件不等。
不等式两边同时加或减相同的数,或者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关系不变。不等式两边同时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关系改变方向。
符号 a ≫ b {\displaystyle a\gg b} 表示 a {\displaystyle a} “远大于” b {\displaystyle b} 。其含义是不确定的,可以是 100 倍的差异,也可能是10个数量级的差异。和方程相联系,它被用来给出一个非常大的值而使方程的输出满足一个特定的结果。
不等具有下列性质:
注意:当遇上不等关系求解时,比如已知 A > B {\displaystyle A>B} , C > D {\displaystyle C>D} ,不可以认为 A − C > B − D {\displaystyle A-C>B-D} ,但根據此描述可知 A − D > B − C {\displaystyle A-D>B-C} 是真的。
(20) 及 (25) 經由遞移性質可以得到
(45) 及 (60) 經由 (例-1) 可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