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祿堂位於四川省自貢市貢井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37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天祿堂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自貢市貢井區
時代1937年
編號386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天祿堂位於四川省自貢市貢井區彼溪街育才路1號,坐東向西,始建於民國二十六年(1937)I占地面積2736.75米。天祿堂又名余家公館,系中國抗日獻金第一人、自貢鹽業新四大家族之一的仁商余述懷的堂號兼宅邸,是自貢現存最完好的鹽商住宅。整體建築為磚木結構,三層四個四合院。四合院佈局,穿鬥、抬梁式構架,四周則以回廊環繞和銜接。高臺牌樓式的山門,四合院中間四方形的天井又叫“四水歸一”,脊上隨處可見的福、祿、壽等圖案。天祿堂設計精巧,功能齊全,是清代川南地區民居宗祠建築的典範,為研究建築學及建築風水學及中國傳統文化提供了珍貴的實物資料,是研究中國鹽業史、中國經濟史和自貢因鹽設市歷史不可多得的實物資料現,具有較高的歷史研究和文物保存價值。2009年,天祿堂被自貢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