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祖基(1903年—1957年10月11日),字道始江苏无锡人。無錫縣縣長(1929-?)、杭州市市长(約1944年)。

孙祖基畢業于江苏第二师范学校东吴大学法律系,常在《时事新报》副刊《学灯》、《民国日报》附刊《觉悟》上撰文,讨论法律与两性问题。1929年出任无锡县县长。在任期间,曾计划建市并担任市政筹备处主任,但其后因故未能实施。[1]1932年加入上海律师公会并开设律师事务所。后来他编撰了中国第一部法律图书目录《中国历代法家著述考》。1936年,曾在七君子案中担任邹韬奋的义务辩护人。[2]1942年10月加入汪精卫国民政府,历任实业部保险业管理局局长、淮海省财政厅厅长、内政部民政司司长、杭州市市长、浙江省财政厅厅长等职。[3][4]1949年后赴台,开始研究台湾历史风俗,常在《台湾风物》杂志上发文。1957年逝世。[2]

参考资料

  1. ^ 《无锡市志》. 
  2. ^ 2.0 2.1 楊偉中. 一部失傳書稿 幾代兩岸文人:《蓉洲詩文稿》三百年的命運.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原載《旺e報》2010年6月10日、11日《兩岸史話》). [永久失效連結]
  3. ^ 《中国抗日战争人物大辞典》. 天津大学出版社. 
  4. ^ 邵延淼. 《辛亥以来人物年里录》. 江苏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