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楠 (萬曆進士)
生平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順天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三甲第十八名進士[1]。工部觀政,任山東樂安縣知縣,三十二年(1604年)升南京工部主事,榷蕪湖關及北新關稅,三十六年升員外郎、郎中,三十八年出為漢中府知府,次年京察去職。四十年降为两淮运判,四十一年升南京户部福建司主事,四十五年歷升员外郎、郎中,天啓元年(1621年)改北户部江西司郎中,次年改云南司,管京粮所,天啓三年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天啟六年(1626年)三月升陝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兵備西安[2],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升陝西按察使[3],二年升右布政使,以病免官歸里,年七十餘卒[4]。
家族
引用
參考文獻
- 《明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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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國翼 |
明朝樂安縣知縣 1603年-1604年 |
繼任: 糜有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