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原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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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原貞(?—?),名,字原貞,以字行。

生平

永樂十三年(1415年)進士,授司部主事,历郎中。正统初年,以荐擢河南右参政,再迁浙江布政使[1]。後來擔任兵部左侍郎,镇守浙江,景泰三年六月進兵部尚书[2],是年十二月調福建[3]。不久又回到浙江[4]。英宗復位後罷歸。

著作

有《岁寒集》[5]

注釋

  1. ^ 明史》(卷172):“孫原貞,名瑀,以字行,德興人。永樂十三年進士。授禮部主事,歷郎中。英宗初,用薦擢河南右參政。居官清慎,有吏才。正統八年,大臣會薦,遷浙江左布政使。久之,盜大起閩、浙間,赦而再叛。景帝即位,發兵討之。原貞嘗策賊必叛,上方略,請為備。至是即命原貞參議軍事,深入擒其魁。而溫州餘賊猶未滅,命都指揮李信為都督僉事,調軍討之。遂拜原貞兵部左侍郎,參信軍務,鎮守浙江。丁母憂,當去,副都御史軒輗請留之。報可。景泰元年,原貞進兵搗賊巢。俘斬賊首陶得二等,招撫三千六百余人,追還被掠男女。捷聞,璽書獎勵。請奔喪。逾月,還鎮。復分兵剿平餘寇。奏析瑞安地增置泰順,析麗水、青田二縣地置雲和、宣平、景寧四邑,建官置戍,盜患遂息。論功,進秩一等。浙官田賦重,右布政使楊瓚請均於民田輕額者。詔原貞督之,田賦以平。三年請褒贈禦賊死事武臣。指揮同知脫綱、王瑛,都指揮僉事沈轔、崔源,皆得贈恤。六月進兵部尚書,鎮守如故。未幾,命考察福建庶官,因留鎮焉。福州、建寧二府,舊有銀冶,因寇亂罷。朝議復開,原貞執不可,乃寢。”
  2. ^ 《明史》卷172:“已,復鎮浙江。英宗復位,罷歸。成化十年卒,年八十七。原貞所至有勞績,在浙江尤著名。”
  3. ^ 《宪宗实录》卷224
  4. ^ 明《福州府志·官政志五·名宦(上)》(卷四十二):孙原贞,德兴人。景泰间,以浙江巡抚改镇守福建。宽而有制,廉而有为。寻复巡抚浙江,升兵部尚书致仕。
  5.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七十五) 集部二十八:《岁寒集》·二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明孙瑀撰。瑀字原贞,以字行,德兴人,永乐乙未进士,官至兵部尚书。是编乃其孙孚吉等所编,凡文一卷、诗一卷。前有《李东阳序》,称其诗平正通达,无钩棘险怪之态。今观诸作,大抵纯任自然,不事结构,韩愈所谓“此诗有何好有何恶”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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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一百七十二》,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