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章
宋大章(15世紀—16世紀),字堯音,南直隸安慶府太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宋大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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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福縣知縣 | |
籍貫 | 南直隸安慶府太湖縣 |
字號 | 字堯音 |
親屬 | (父)成化十六年舉人宋鏞 (子)嘉靖二十五年舉人宋浚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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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宋大章博學多才,操守慎重,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應天鄉試舉人[2],授均州學正,因事降任建德訓導,不久又陞番禺教諭,所至以身作則,以風教為己任,薦陞永福知縣,為政端莊嚴正,舉動有法,士子仰慕其風範,人民佩服其德行,當時地方文廟祀典祭器缺漏,他捐資重新鑄造,文風振奮,不久他在任內去世,人們都感到可惜[1][3]。
引用
參考文獻
- 民國《太湖縣志》·卷十七·選舉志一
- 民國《太湖縣志》·卷二十·人物志
- 乾隆《(福建)永福縣志》·卷五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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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鄭嘉祐 |
明朝均州學正 正德年間 |
繼任: 馮繼科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劉王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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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番禺縣教諭 正德年間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吳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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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鄭信 |
明朝福建永福縣知縣 正德年間 |
繼任: 何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