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王
宣德王(?—785年);姓金名良相,是新罗第三十七代君主,海飡金孝芳之子,金元训之孙,奈勿王的十世孫,母四炤夫人金氏为圣德王之女。780年惠恭王末年,叛臣金志貞聚衆圍攻宮闕,惠恭王與后妃爲亂兵所害,宣德王時爲上大等,首倡除君側之惡,平亂有功,自立爲王。唐建中元年追封父金孝芳爲開聖王,尊母金氏爲貞懿太后,妻爲王妃。在位六年,無嗣,群臣欲立王族子金周元,因大雨河水暴漲不得渡,議者曰:人君大位,有關天命,非人謀所及。今日暴雨,天其不欲立周元乎!于是上大等金敬信被拥为王,立之而雨止,國人皆呼萬歲。
宣德王 | |
---|---|
第37代新羅國王 第9代統一新羅國王 | |
在位期間:780年—785年 | |
前任:惠恭王 | |
繼任:元聖王 | |
姓名 | 金良相 |
出生 | ? |
逝世 | 785年 |
父親 | 金孝芳 |
母親 | 四炤夫人 |
王后 | 具足夫人 |
后妃
- 妃具足夫人金氏——角干金良品女,一云角干金義恭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