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岩民居

山岩民居位於四川省甘孜州白玉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宋至民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山岩民居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白玉縣
時代宋代民國
編號295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山岩民居住于白玉縣蓋玉區山岩鄉,是山岩帕措文化(亦稱“戈巴勺的重要組成部分。“山岩”為藏語譯音,意為險惡之地。由於地理環境封閉,山岩保存了相對完整的帕措文化。“帕措文化”是以父系血緣為紐帶組成的宗族組織團體,其組織結構以“帕措”為主。“帕措”意為父系群體或父系制氏族部落,是指在特定的歷史條件和特殊的地理環境下,為了維護本氏族自身利益,以父系為紐帶延續而形成的一種父系氏族群體,距今已有上千年歷史。山岩民居包括22座完整民居,2座古民居遺址,4處轉經點,現存最早的建築為宋代。山岩“戈巴”古村落具有濃郁的民俗特色。山岩人為抵禦外敵,通常一個部落(家族)的房屋都建成城堡式,每一個家庭的確房與確房之間相互緊靠,連為一體,相互間有暗道連通,四層樓頂相互用一架獨木梯相連。牆體很厚,牆上有滕望孔、射擊孔;整個佈局體現出濃濃的以村為戰的痕跡。現射擊孔、地下通道保存較好。山岩“戈巴”古村落的喪葬習俗也很特別。長者去世後,在房內選一處牆角,挖一個洞,洞壁砌好柏技,將屍體五官塞滿酥油,赤身立於洞中,然後用泥將洞口封嚴,屍體長期葬於洞壁內不再移葬,遇有封泥脫落隨時糊補。目前山岩壁葬保存較好。山岩“戈巴”古村落承載著濃郁的康巴民俗文化信息,對於研究康巴民俗文化具有重要的價值[1][2]

註釋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