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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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樂(满语:ᠶᠣᠯᠣ,转写:Yolo;[1]1625年—1689年),一名岳洛。清太祖之孫,饒餘郡王阿巴泰第四子。清初正蓝旗宗室、親王。
岳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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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亲王 | |||||||||||||||||
姓 | 爱新觉罗 | ||||||||||||||||
名 | 岳乐 | ||||||||||||||||
封爵 | 镇国公→贝勒→安郡王→安亲王 | ||||||||||||||||
出生 | 天命十年乙丑九月十九日午时生 | ||||||||||||||||
逝世 | 康熙二十八年己巳二月二十四日戌时薨 | ||||||||||||||||
谥号 | 安和亲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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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初封奉恩輔國公,順治五年襲奉恩鎮國公。六年(1649年),晉封多羅貝勒。八年(1651年),晉封多羅安郡王,掌理工部事務,入議政王大臣會議。十年(1653年),授宣威大將軍,駐軍歸化城,進討喀爾喀部土謝圖汗、車臣汗,隨後喀爾喀投降入貢,班師。十二年(1655年)授宗人府左宗正,掌宗人府事。十四年(1657年)晉封和碩安親王。
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藩之亂起,耿精忠進犯江西,康熙帝授岳樂為定遠平寇大將軍率軍南下平亂。十八年(1679年)十一月,被召回京師,移交大將軍印綬予彰泰。十九年(1680年)正月,康熙帝下詔褒獎岳樂大功。抵達京師時,康熙帝至蘆溝橋南二十里迎接,行郊勞禮。二十年(1681年),仍掌宗人府事。二十七年(1688年)偕同簡親王雅布前往蘇尼特統籌防禦噶爾丹。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二月病逝,諡和。三十九年(1700年)貝勒諾尼攻訐岳樂掌管宗人府時,聽信讒言,冤枉諾尼不孝罪成,岳樂被取消諡號、降爵為安郡王。
根据《汤若望传》记载,顺治帝发觉自己身染天花后,一度想把皇位传给安亲王岳乐,征求汤若望意见。汤若望认为,幼主临朝固然要影响政局,但帝系的转移也会引发新的危机,于是力劝顺治帝把储君之位仍然留给顺治帝自己的儿子。[2]
家庭
- 父饒餘郡王阿巴泰。
- 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 (父扎薩克貝勒董戴淸)
- 继福晋纳喇氏 (轻车都尉达尔呼他之女)
- 三继福晋赫舍里氏 (辅政大臣、一等公索尼之女)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二百十七·列傳四·諸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