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駿聲(1573年—?),字季有,號石鍾,浙江嘉興府嘉興縣籍桐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岳駿聲
大明都察院右都御史太常寺卿
籍貫浙江桐鄉縣
字號字季有,號石鍾
出生癸酉八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沈氏(勅封宜人誥封恭人)
親屬(曾祖)岳鳴迅,(祖)岳商
(父)岳九德,(母)張氏(誥封太恭人)
(兄)岳和聲、(弟)岳元聲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生平

丙午浙江鄉試八十七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一百二十三名,廷试第二甲第十三名進士。都察院觀政。授刑部山東司主事,四十一年陞員外,四十二年陞部中,四十三年陞河南汝寧府知府[1]。萬曆末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天啓元年(1621年)二月改任山东漕储道副使,管淮安漕运,十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仍管漕事,三年正月升湖广按察司按察使,管屯田水利,调贵州,辞官归。五年四月起复湖广按察使、武昌兵备道,六年二月升山東右布政使,七年正月以连云岛之捷,升一级,入为光禄寺卿,管少卿事,三月改任太常寺卿,七年八月以殿工加恩,加都察院右都御史、照旧管事。

家族

曾祖岳鳴迅,壽官;祖父岳商;父岳九德,□□□主事口奉直大夫兵部員外郎贈中憲大夫汝寧府;母張氏(勅封太孺人、誥封太宜人、誥贈太恭人)。永感下,妻沈氏(勅封宜人、誥封恭人)。兄岳元聲(癸未進士、工部都水司郎中、建言為民,恩詔閑住);岳中聲(庠生);岳和聲(壬辰進士、福建提學副使),弟岳五聲(庠生)。子岳浤(增例監生);岳渶(庠生);岳澐。

岳和聲、岳骏聲、岳元聲,兄弟三進士。

参考资料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書經》,年三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十三名進士。癸酉八月初九日生,行四,曾祖岳鳴迅,壽官;祖岳商;父岳九德,□□□大夫部員外郎□□□;母張氏(勅封太孺人誥封太宜誥封太恭人)。永感下,妻沈氏(勅封宜人誥封恭人),兄元聲(癸未進士工部都水司郎中□□為民恩詔關住);中聲(庠生);和聲(壬辰進士福建提舉副使),弟五聲(庠生),子浤(增例監生);渶(庠生);澐。由監生中式丙午鄉試八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一百二十三名。授都察院觀政授刑部山東司主事,癸丑陞員外甲寅陞部中乙卯陞河南汝寧府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