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椿
嵩椿(1724年—1795年),愛新覺羅氏,滿洲鑲藍旗人,清朝宗室、大臣、將領。
奉恩輔國勤僖公 嵩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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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奉恩輔國勤僖公 | |||||
前任:奉恩輔國敏恪公 裕绶 繼任:奉恩輔國公 景熠 | |||||
大清盛京將軍、總管內務府大臣、內大臣 | |||||
國家 | 清朝 | ||||
時代 | 清代 | ||||
主君 | 清聖祖→清世宗→清高宗 | ||||
名 | 嵩椿 | ||||
封爵 | 奉恩輔國公(1741年,18歲) | ||||
族裔 | 滿洲 | ||||
旗籍 | 鑲藍旗 | ||||
氏族 | 愛新覺羅氏 | ||||
出生 | 清朝世宗雍正二年(1724年) | ||||
逝世 | 清朝高宗乾隆六十年(1795年) 享壽72歲 直隸省順天府 | ||||
谥号 | 勤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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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爵奉恩輔國公,歷任領侍衛內大臣、西安將軍、江寧將軍、綏遠城將軍等重職,官至「盛京將軍、總管內務府大臣、內大臣」[1],過世後被追諡勤僖。是追封和碩簡靖定親王費揚古的玄孫,已革貝勒尚善的曾孫,輔國公門度的孫子,奉恩輔國敏恪公裕綬的第六子。
生平
乾隆六年(1741年)二月七日,身為裕綬第六子的嵩椿,在其18歲時襲封了祖上傳下來奉恩輔國公的世襲爵位。[2][3]
乾隆十二年(1747年)四月,乾隆皇帝授予24歲的嵩椿從二品散秩大臣的職位,讓其在侍衛處先學習各項知識,協助管理該處的各項事務。[2]
乾隆十三年(1748年)二月,25歲的嵩椿,被任命為正二品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同年閏七月八日,被任命兼任正藍旗護軍統領。[2][4]閏七月二十五日,從正紅旗漢軍副都統調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5]
乾隆十四年(1749年)五月九日,26歲的嵩椿,兼任左翼前鋒統領。[2][6]五月十九日,從正藍旗滿州副都統調為從一品鑲黄旗漢軍都統。[2][7]
乾隆十五年(1750年)四月,27歲的嵩椿,調任鑲黄旗蒙古都統。十月九日,再兼任宗人府右宗人,輔佐宗令管理宗人府相關事務。[2][8]十一月二十二日,從鑲黃旗蒙古都統調任為鑲黃旗漢軍都統。[2][9]
乾隆十七年(1752年)二月十四日,乾隆皇帝下諭批評前鋒營和護軍營等皇帝禁軍的八旗官兵,在射術方面散漫,武備鬆弛,而作為前鋒統領的嵩椿,也與護軍統領清保、舒靈阿、搭拉瑪善、努三、恒祿等人,一齊被交該部察議。[10]
乾隆十九年(1754年)十二月,31歲的嵩椿,再兼管鑾儀衛事。[2]同年開始以鑲黃旗漢軍都統的身分署理領侍衛內大臣之職。[11]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正月六日,34歲的嵩椿,外放荊州將軍一職,成為清朝湖北省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2][12]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六月七日,時任荊州將軍的嵩椿上奏請求讓他手下的荊州城守參將所兼管之水師營可以與綠營官兵一起演練水路攻戰之法,被朝廷允許。[13]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37歲的嵩椿,調任西安將軍一職,成為清朝四川省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駐紮在成都府,管轄當地約莫6500名八旗軍以及其眷屬和工匠等。[2][14]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七月二十日,西安將軍嵩椿上奏說到,如今大小和卓之亂等西邊戰事已經告成,因此奏請原本當地一兵養三馬的規定可以改成一兵養一馬,乾隆帝允之。[15]十一月七日,38歲的嵩椿,在軍機大臣們上奏後,被乾隆皇帝任命為首任察哈爾都統,率領萬餘八旗軍,駐紮在張家口,負責「總理遊牧八旗事務,兼轄張家口駐防官兵」的重要職務。[2][16]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閏五月二十九日,39歲的嵩椿,被調回四川,復任西安将軍一職。[2][17]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十一月,41歲的嵩椿,與西安駐防副都統成德互劾,議嵩椿徇私保題官屬,又不将違例放債之沙爾圖,及坐扣錢糧之佐領朱林泰䆒恭等罪,革任回京。[2]
乾隆三十年(1765年)正月,42歲的嵩椿,被任命為散秩大臣。同年十二月七日再被任命為綏遠城將軍。[2][18]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十二月,44歲的嵩椿,以不裁轎夫餉銀革任,卸下綏遠城將軍一職回京。[2]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九月,45歲的嵩椿,被任命為署理伊犁將軍,未到任,而後署理領侍衛內大臣。十月被任命為正紅旗蒙古都統。[2]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正月,47歲的嵩椿,兼任宗人府右宗人。[2]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六月,48歲的嵩椿,再兼任內大臣。[2]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十一月,49歲的嵩椿,再次被外任為江寧將軍,成為清朝江南駐防八旗的最高軍政長官。[2]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二月三十日,江寧將軍嵩椿上奏京口副都統一職,地沿江海,訓練稽查,最為緊要。因此若以後有要事如進京參見等事,由江寧副都統署理,乾隆帝同意。[2][19]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58歲的嵩椿,第二次被調任為綏遠城將軍。[2][20]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六月二十一日,61歲的嵩椿,被調任為寧夏將軍。[2][21]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八月二十日,63歲的嵩椿,第三度被調任為綏遠城將軍。[22]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十月十五日,65歲的嵩椿,再度被調任為西安將軍。[23]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四月二十六日,66歲的嵩椿,因已飽受歷練,因此被調去盛京奉天府擔任盛京將軍。[24]
乾隆六十年(1795年)十一月三十日,72歲的嵩椿過世,朝廷下令祭葬如例。追謚勤僖。
參考文獻
- ^ 乾隆56年8月10日,盛京將軍、總管內務府大臣、內大臣 宗室嵩椿上奏:「題為請領壬子年需用俸餉等項銀兩派委蓋州防守尉績爾通阿等赴京領取貯庫備用所有車運腳價即照奏准由京戶部庫內領取應用。」. 中研院·史研所·內閣大庫檔案. [2022-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欽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三十》.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六》:「以故奉恩輔國公裕綬子嵩椿襲爵。」.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二十》:「以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宗室嵩椿、為正藍旗護軍統領。」.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二十一》:「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宗室嵩椿、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又諭曰。前鋒統領特庫年邁。伊係內大臣。著在御前行走。不必管理前鋒統領、嚮導營事務。都統公嵩椿、著兼管前鋒統領。」.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十》:「以正藍旗護軍統領輔國公嵩椿、為鑲黃旗漢軍都統。」.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七十四》:「以奉恩輔國公嵩椿、為右宗人。」.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七十七》:「大學士張允隨、以年老解退鑲黃旗漢軍都統。調鑲黃旗蒙古都統公嵩椿為鑲黃旗漢軍都統。」.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諭、官兵步射平常。經朕誡諭數次。今日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帶領引見人內。竟有射不及的、半塗落地者。該管大臣、何竟漫不為事。殊屬非是。著將前鋒統領嵩椿、護軍統領清保、舒靈阿、搭拉瑪善、努三、恒祿、交該部察議。」.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乾隆19年12月10日,鑲黃旗漢軍都統署領侍衛內大臣嵩椿上奏:「奏報自乾隆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起至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計十三個月六品以下官員驍騎校筆帖式舉監生員領催兵丁拜唐阿等紅白事件共用過恩賞銀數業經按月造冊咨部查核在案等因奉旨知道了」. 中研院·史研所·內閣大庫檔案. [2022-06-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三十》:「戊戌。諭、荊州將軍尚簡保現在患病。著留京調理。所遺員缺。著公嵩椿補授。嵩椿所遺鑲黃旗漢軍都統員缺。著舒赫德補授。領侍衛內大臣員缺。著委派公如松。嵩椿所署之鑾儀衛事務。著公永瑺署理。」.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八》:「荊州將軍嵩椿奏、荊州城守參將兼管之水師營。設有戰船。於每歲秋令參將帶領城守營兵駕船操練滿兵雖解騎射。於水路攻戰之法未嫻請於綠營領兵操練時。一體演習。得旨好但不可滋生事端。」.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六百二十七》:「又諭、西安將軍員缺。著嵩椿調補。嵩椿所遺荊州將軍員缺、著德敏補授。」.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六百四十一》:「西安將軍嵩椿奏、西安兵七千名。前用兵時。每名養馬三匹。嗣奏准每名養馬二匹。今西師告成。需馬無多。請令每名養馬一匹。合計得馬七千。足備調用。從之。」.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六百四十八》:「所有察哈爾都統緊要。著嵩椿調補。所遺西安將軍員缺。著如松調補。」.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六百六十三》:「以察哈爾都統嵩椿。為西安將軍。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巴爾品。為察哈爾都統。」.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七百五十》:「戊申。諭曰、阿桂此次辦理烏什地方。甚無章程。暫且不必來京。所有工部尚書員缺。著蘊著補授。蘊著所遺綏遠城將軍員缺。著嵩椿補授。」.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九百二十七》:「江寧將軍嵩椿奏京口副都統一缺。地沿江海。訓練稽查。最為緊要。請嗣後遇有陛見進京等事。令江寧副都統署理。以專責成。從之。」.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一百二十七》:「調江寧將軍宗室嵩椿、為綏遠城將軍。以鑲藍旗滿洲副都統覺羅萬福、為江寧將軍。」.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二百九》:「甲辰。諭曰、傅玉年老。不勝將軍之任。著授為散秩大臣。暫留甘省。跟隨阿桂、福康安、勦賊効力。事竣時。來京當差。所遺杭州將軍員缺。著莽古賚調補。寧夏將軍員缺。著嵩椿調補。現今甘肅正在需人之際。嵩椿即由彼處、馳驛前赴新任。綏遠城將軍員缺。著烏爾圖納遜補授。」.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二百六十三》:「諭、綏遠城將軍員缺緊要。蒙古等事件亦繁。綏遠城將軍。著嵩椿調補。寧夏將軍。著積福調補。」.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三百十四》:「調吉林將軍都爾嘉、為盛京將軍黑龍江將軍恒秀、為吉林將軍。以綏遠城將軍嵩椿、西安將軍興兆、對調。」.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6).
- ^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三百二十七》:「又諭、盛京事務較繁。職任緊要。都爾嘉、情性粗率。曾在軍營。馬上尚好。都爾嘉、著調補黑龍江。嵩椿、年久歷練。著調補盛京。嵩椿員缺。著恒秀調補。所遺員缺。著琳寧調補。嵩椿接奉此旨。將將軍印務。交副都統署理。即行來京請訓後。再到盛京任所。嵩椿到後。都爾嘉再前往黑龍江。」. 명·청실록. [2021-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