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壤市民证
平壤市民证(朝鮮語:평양시민증)是居住在平壤市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17岁以上公民的身份证明,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安全机关(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发给。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法》(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공민등록법)规定,朝鲜社会安全机关对居住在平壤市的17岁以上的公民发给平壤市民证。[1]
和公民证一样,申请平壤市民证也需要提交居住登记申请书,居住登记申请书应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居住地等。[1]。平壤市民证上注明居住在平壤的市民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居住地、婚姻关系、血型等信息。
参考资料
- ^ 1.0 1.1 北韓法令集 上 (PDF). nknews.org. 2017年10月 [2018年4月].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1-30) (韩语).조선민주주의인민공화국 공민등록법(2015년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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